京華城案朱亞虎李文宗收押提抗告 高院收案審理

京華城案,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涉行賄公務員,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涉收賄,日前都遭收押禁見。2人不服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抗告案由法官審理中。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爲調查相關資金流向,9月27日再度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並約談朱亞虎、李文宗等人。

檢察官復訊後,隔天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收賄罪聲押禁見朱亞虎、李文宗。臺北地方法院裁準。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爲行賄罪,嫌疑重大。

北院指出,朱亞虎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足認朱亞虎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的強烈動機,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而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間的具體犯罪事實,尚有諸多疑點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犯罪事實真相查明前,朱亞虎爲減輕罪責,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臺北地院認爲李文宗否認檢方指控犯行,但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