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北檢最快下週起訴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15日提訊在押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右)及助理吳順民,以利釐清相關案情。(黃世麒攝)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15日第3度提訊在押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中),釐清決策過程、金流等疑點。(黃世麒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因涉案在押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29日,倘若檢方未在下週四(24日)前聲請延長羈押,全案最快將在下週偵結起訴。據悉,檢方預計先偵結起訴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及的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柯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刑法》背信等罪起訴,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由於應女及其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3人羈押期限將屆,檢方15日一早第五度、第二度提訊應、吳,下午則三度提訊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鞏固威京集團行賄事證。另朱亞虎不服遭羈押,委由律師二度提抗告,臺北地院昨日已將抗告卷證送至高院。

至於沈慶京涉及京華城案遭羈押後,一再傳出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分別在9月5日、13日,由臺北看守所戒護就醫;10月1日又因身體出狀況,經北所內醫師評估需住院治療,第三度戒護送至部立臺北醫院,經醫院安排住院開刀治療後,15日中午臺北看守所獲醫院通知,派員將沈戒護返北所。

沈慶京先前戒護就醫時,他的辯護律師曾爲他遞狀聲請具保停押,但因聲請狀上沒有本人簽名被裁定補正。具保停押聲請法官審理後認爲,沈的病情並無需要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醫療照顧情形,必要時都可戒護就醫,因此裁定駁回,可抗告。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28日大規模搜索、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29日裁準羈押應女,30日凌晨裁準羈押沈、吳2人後,檢方又先後聲押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及朱亞虎、前臺北市長室主任李文宗等人,全案迄今共羈押7人。

《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京華城案最早羈押的應曉薇是在8月29日,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延押;若檢方未在24日前聲請,考量全案起訴後,相關卷證整理及在押被告移送法院審理,都有時間壓力,顧慮羈押期限,預計京華城案最快將在24日當週偵結起訴。

至於柯另遭檢舉、告發的北士科土地招商、魚果市場改建、南港轉運站BOT案「3大案」,北檢將繼續指揮廉政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