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銀行分行能否停業 需視指揮中心決定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升溫,但銀行分行依現行規定無法暫停營業,引發金融業者及立委批評。對此,金管會做出8點聲明迴應,銀行局長莊琇媛強調,金融是國家命脈,因此金融業必須儘量維持營運中斷,若疫情有轉變、指揮中心有新決定,就會配合辦理

莊琇媛表示,考量金融爲國家經濟命脈,金融服務涉及民衆產業資金需求、公衆利益、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因此金融業必須儘量維持營運不中斷。而疫情下的金融營運不中斷,是在保障員工安全的前提下,同時提供銀行業經營自主的彈性

莊琇媛說明,25日發佈的彈性替代方案目的在於減少行員外出、客戶進入營業場所次數,各機構可依據上函規定,在符合內控原則下自行調整業務型態,並斟酌各分支機構受理業務種類。各金融機構可考慮各項因素後,向金管會申請調整營業時間及受理業務種類。

莊琇媛表示,目前已接到3、4家銀行來電洽詢相關申請事宜,若銀行欲調整分支機構的營業時間及受理業務種類,應說明近期分行來客數、主要辦理業務爲何,綜合評估當地客戶習性後,規畫預計縮減的營業時間與將持續提供的服務內容,金管會受理後將優先處理。

對於外界質疑香港金融業在疫情期間亦關閉3成分行據點,莊琇媛指出,關閉分行須考量的因素很多,如每家銀行規模不同,小銀行可能無法關閉分行,亦可能增加客戶移動風險。而香港當初是依據疫情指揮單位相關規定辦理,才決定停止多少據點營業。

莊琇媛強調,疫情期間不只看金融法規,亦要看指揮中心決定,目前全國疫情警戒標準均爲第三級,大部分行業都維持營運,因此銀行分行必須繼續營業提供服務。她強調,若疫情有轉變、指揮中心有新決定,金管會就會配合辦理,相關決定不會早於指揮中心。

莊琇媛表示,銀行若因調整營業時間或作業流程導致的客訴案,將於公平待客原則評覈時予以彈性認定及調整,即可能不開罰。同時,將責由銀行業應滾動式調整業務人員業績目標考覈標準,減少員工非必要外訪,避免員工疫情期間因業績壓力承擔較高的健康風險。

再者,銀行業總管理單位應工作員工必要協助及足夠防護措施、協助調派工作人力,提供充分防疫物資、員工正確防疫指引。對於堅守崗位、努力防疫,服務績效良好的分支機構一線員工,應予以實質獎勵或表揚,後續將追蹤是否落實。

莊琇媛表示,指揮中心每次開會均有派員參與,雙方溝通管道順暢。由於員工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資產,是否將銀行業第一線人員列爲優先施打疫苗對象或進行快篩,將配合整體醫療資源情形,適時向指揮中心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