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控金控以老本配息 金管會:特例且衝擊有限
金管會19日公佈「金控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草案,針對金控動用法定盈餘或資本公積等「老本」配發現金股利,明定須符合資本結構、資本適足率、財務健全度、財務結構及槓桿度等4道門檻,且符合資格仍需送金管會個案審覈。
由於上述規定引發市場關注金管會是否高度限制金控配息,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對此說明,國內金控資本結構及資產品質健全,整體獲利維持穩定成長,近年僅少數金控在面對全球經濟及金融環境劇變下,有動用公積對股東發放現金股利。
林志吉指出,金管會擬具的法規草案,是規範金控若要以「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時必須符合的特定財務條件。若金控以歷年累計獲利的「可分配盈餘」發放「現金股利」、或以「公積」發放「股票股利」,則均不適用此草案規定。
林志吉強調,此草案僅在「特殊狀況」下適用,對多數金控股東或股息影響有限。目前草案已在進行預告程序、對外徵求各界意見,而金控業提出的相關建議,在12日的公聽會上業者均已充分表達,將並同本月預告期間的各方意見進行全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