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多項交易決策不當 臺中銀及臺中銀保經遭罰1500萬

相關人員裁罰方面,金管會依違反銀行法規定,勒令停止臺中銀董事長王貴鋒執行董事職務3個月。同時,依違反保險法規定,對於臺中銀保經董事長賴麗姿及總經理許銘仁,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減薪50%、爲期3個月。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臺中銀及子公司臺中銀保經對特定授信戶及相關企業往來密切,支付相關廣告費及飛機、公務車與招待所租金總計逾10億元,卻未依內規評估經濟實質關係及留存檢核紀錄,決策明顯不當且有礙健全經營,顯示未完善建立及執行內控制度。

對此,金管會依違反銀行法規定裁罰臺中銀1200萬元、予以糾正,董事長王貴鋒未善盡督導及管理責任,勒令停止執行董事職務3個月。此外,依違反保險法裁罰臺中銀保經300萬元,勒令董事長賴麗姿及總經理許銘仁月薪減半3個月。

林志吉表示,此案缺失爲去年初對臺中銀金檢時發現,對此有要求當事人陳述意見,並未移送檢調,意即檢調爲獨立進行偵辦。目前爲依據相關內控缺失對王貴鋒裁決相關處分,若掏空案三審定讞,屆時將再據此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