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大執法 國1末端速限60公里
國道1號末端交流道違規取締照相今啓用。(翻攝畫面)
國道1號末端交流道違規取締照相今啓用。(翻攝畫面)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漁港路高架路段,前年底通車,將貨櫃中心直接連通中山高,分流後,已大幅改善港區道路客貨車爭道的情形,但該路段限速60公里,今(10)日起啓用測速照相器違規取締,降低事故發生。
國道5隊表示,中山高末端延伸路廊通車後,貨櫃車直達高速公路,除提升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另也將輔以科技執法器材,在國道1號末端北向373公里420公尺,以及南向373公里550公尺處,各設一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減少事故衝突。
國道5隊警察,違規測速相關設備已演收完畢,並於今日啓用,呼籲用路人用路人行經該路段,依限速行駛,以免遭罰。
自元月起,針對惡意逼車,也將進行強力執法,若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以連續閃燈或鳴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甚至行駛中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號牌3個月;情節嚴重者,可依刑法公共危險、強制罪、恐嚇、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