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模式 可期許難樂觀
今年二月十四日,一艘來自中國大陸的「三無船舶」駛入金門「禁限制水域」捕魚,遭我海巡署船隻追捕時翻覆,造成兩名陸籍漁民身亡。歷經一六六天談判未果,終於在七月卅日達成共識。
客觀來看,過去五個多月的調查,真相業已確定,雖尚未對外公佈,但協商時我方人員應已交代清楚,這也說明爲何陸方未再指責我方「惡意碰撞」。另海巡署長張忠龍針對「因本案沒有蒐證錄影,對家屬所受煎熬」道歉,顯同意我方有行政疏失,那麼懲處遲早發生。而過去這段時間,遺體與船隻無法發回,主要原因在於刑事偵查的證據保全,並非刻意刁難,當偵查程序完備,遺體與船隻發回自然不是問題。如此一來,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在七月廿八日重申的訴求即被滿足,包括:一、公佈真相;二、嚴懲相關責任人;三、向罹難者家屬道歉;四、滿足家屬合理訴求,應可理解爲領回遇難漁民遺體,以及發還扣押船隻。雙方達成共識即不足爲奇。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達成共識,兩岸並非分別舉行記者會,而是由我方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與泉州市臺港澳辦副主任李朝暉共同宣佈協商達成共識。這個畫面並不尋常,一來這是兩邊的「官員」同臺,二來是「聯袂」發佈結果。坦白說中共若堅持要各自發布協商結果也不突兀,至少美中多數的談判,都是各自舉行記者會,而無共同記者會。由於陸方談判代表的背後,是國臺辦聯絡局在指導,如此看來中共允許以這樣形式的發佈應該有所「考量」。雖然這不能理解爲中共棄守「九二共識」而與臺灣官方接觸,但中共似乎想透過這種方式,暫時緩和過度緊繃的兩岸關係。
中共的立場依舊清晰,我政府若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事務性協商即不可能常態化。「金門事件」的本身有特殊性,由於涉及人命損失,因此整個溝通過程一直是在人道關懷的脈絡下進行,本質上比較接近紅十字會的業務性質,政治色彩很淡。因此,有意見認爲在沒有「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啓動了「金門模式」談判,可能是未來兩岸事務協商乃至政治協商的一種新契機,但筆者認爲,基於「金門事件」的特殊性,「金門模式」未來要套用在兩岸其他的事務性協商上,可以期許卻不容樂觀。
不可否認,兩岸有協商比沒協商好,有共識比沒共識好。我政府此番未刻意炒作協商共識的政治意涵,而陸方在過程中也理性剋制。雙方都低調務實,最後把事情談成。未來是否因此有「金門模式」不得而知。但平心而論,此次共識是二○一六年以來,兩岸在欠缺政治互信下,第一次透過「互動」去累積些許信賴的重要一步,應該觀察這樣的政治互信累積,還有沒有機會繼續上行,可能比單純期待「金門模式」更爲重要。
在二月「金門事件」後,中共海警宣佈常態化廈門及金門水域的執法巡查行動,七月廿五日還公開福建海警在金門水域展開編隊行動的畫面;廿六日,五艘中共海警船再度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在協商達成共識後,宜持續觀察中共是否仍常態化闖入我「禁限制水域」;若否,則表示中共仍傾向尊重兩岸現狀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是,則顯示其意圖更多放在反制賴總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論述上,以消滅中華民國法人格爲目標,我政府必須謹慎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