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36家上市櫃公司 3月15日前應公告申報年度財報
金管會今天提醒,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共136家,應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3年度財務報告,其餘上市櫃公司應在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關於年度財務報告,金管會今天提醒,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共136家,應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3年度財務報告,其餘上市櫃公司應在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
爲提升上市櫃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金管會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持續推動上市櫃公司縮短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期限與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金管會今天發佈新聞稿,關於年度財務報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及金融保險業的上市櫃公司共136家,應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3年度財務報告。金管會提醒,其餘上市櫃公司應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報。
至於年度自結財務資訊,金管會提醒,實收資本額未達10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共計1681家,應在今年3月15日前完成公告2023年度自結財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