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包廂10mins…撕爛傳播妹洋裝硬闖!廚師囂張反嗆:要不然娶她 經紀人傻眼

▲林姓廚師不但多次騷擾陪酒小姐,還趁機於包廂硬上對方,反嗆經紀人「要不然娶她」。(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羿妏/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林姓廚師2017年8月間前往KTV消費,認識傳播小姐小琪化名),想私約性交易遭拒,結果事隔20天,他再次到KTV時,不顧小琪表示「工作範圍沒有包含這個」,竟直接扯去小琪的連身短裙洋裝,硬上得逞。事後,經紀人前來接送小琪時,得知狀況後,立刻報警處理。全案歷經一、二審判決後,最高法院日前判林男4年2個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小琪並無固定於哪間酒店上班,2017年8月29日坐檯認識林男,在這之後林男就時常打電話騷擾她,不斷邀約性交易,全被她拒絕,她表示,因爲這些不是她的工作範圍,也不想與林男有任何往來;孰料,同年的9月19日時,兩人再度見面,她才進包廂喝酒約10分鐘,林男就直接撲上,將她的洋裝背面拉鍊扯壞,強行硬上得逞,而經紀人前來接送時,發現她神情異狀,才帶她就醫並報警處理。

小琪經紀人提到,當時覺得小琪背部肌膚全露出相當怪異,結果詢問後才知道性侵一事,而前往醫院路上小琪不斷哭泣,他打電話問KTV狀況,店家僅表示不知道、不清楚,進一步聯絡林男,結果林男竟反回一句「無法到醫院說明狀況」,接着再嗆「要不然娶小琪當老婆」、「看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小琪」、「大不了我包6萬紅包給小琪」。

對此,法官勘驗說詞及相關證據,認定林男犯行,而林男雖口口聲聲說「兩人是兩情相悅」,但是通話紀錄卻顯示小琪根本無意發展男女情誼,一切都只是林男想滿足一己私慾一審臺中地院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二審判4年2個月,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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