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包廂10mins…撕爛傳播妹洋裝硬闖!廚師囂張反嗆:要不然娶她 經紀人傻眼
▲林姓廚師不但多次騷擾陪酒小姐,還趁機於包廂硬上對方,反嗆經紀人「要不然娶她」。(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臺中一名林姓廚師2017年8月間前往KTV消費,認識傳播小姐小琪(化名),想私約性交易遭拒,結果事隔20天,他再次到KTV時,不顧小琪表示「工作範圍沒有包含這個」,竟直接扯去小琪的連身短裙洋裝,硬上得逞。事後,經紀人前來接送小琪時,得知狀況後,立刻報警處理。全案歷經一、二審判決後,最高法院日前判林男4年2個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小琪並無固定於哪間酒店上班,2017年8月29日坐檯認識林男,在這之後林男就時常打電話騷擾她,不斷邀約性交易,全被她拒絕,她表示,因爲這些不是她的工作範圍,也不想與林男有任何往來;孰料,同年的9月19日時,兩人再度見面,她才進包廂喝酒約10分鐘,林男就直接撲上,將她的洋裝背面拉鍊扯壞,強行硬上得逞,而經紀人前來接送時,發現她神情有異狀,才帶她就醫並報警處理。
小琪經紀人提到,當時覺得小琪背部肌膚全露出相當怪異,結果詢問後才知道性侵一事,而前往醫院的路上小琪不斷哭泣,他打電話問KTV狀況,店家僅表示不知道、不清楚,進一步聯絡林男,結果林男竟反回一句「無法到醫院說明狀況」,接着再嗆「要不然娶小琪當老婆」、「看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小琪」、「大不了我包6萬紅包給小琪」。
對此,法官勘驗說詞及相關證據,認定林男犯行,而林男雖口口聲聲說「兩人是兩情相悅」,但是通話紀錄卻顯示小琪根本無意發展男女情誼,一切都只是林男想滿足一己私慾。一審臺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二審判4年2個月,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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