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事業編,普寧市招聘教師15人

爲加強我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我市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2024年普寧市教育局決定組織部分學校專項公開招聘一批博(碩)士研究生專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普寧市第二中學等6個學校計劃招聘15名博(碩)士研究生(具體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博(碩)士研究生及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留學博(碩)士研究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1988年4月11日以後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

2.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人員(2024年應屆畢業生除外)、現役軍人和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含試用期);

5.截止報名首日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爲的人員;

6.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9日17:30。

報名方式:請有報考意向的考生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表格照片位置需附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電子彩色照片),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pnsjszp@163.com,郵件的主題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統一編寫爲“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請勿重複報名。爲方便聯絡,請所有報考者準確填報手機號碼,並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暢通。

(二)現場報名。

未在網上報名的報考者可攜帶有關材料,於4月22日至4月23日直接到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現場報名並進行資格審覈。

(三)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爲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名稱有註明“部分”兩字的,須徵詢普寧市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爲準。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爲報考專業的依據。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研究生報考人員,其專業和研究方向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於報名首日(即2024年4月11日)之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所有報考者須於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4.國有企業單位的在職正式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徵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並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

所有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未到現場參加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的,不得參加面試。

(一)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時間:2024年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地點:普寧市教育局6樓人事股。

(三)報名確認及資格審覈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表格照片位置需附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電子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學習成績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名。但須承諾於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原件經現場審覈後退回考生。

經審覈,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列爲面試人員。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現場資格審覈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資格審覈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僞造證明材料或考試作弊等行爲,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面試

面試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採用線下說課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言談舉止、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況。考生在所學專業的必修課中任選一節課內容進行說課,面試時間12分鐘。

面試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60分爲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面試成績現場公佈。

面試結束後,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名次(若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若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人員爲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體檢人員爲國(境)外博(碩)士研究生的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

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和須知等事項由考務人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報考者。報考者未能按通知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爲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七、體檢

由普寧市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要求執行。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爲考察人選。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寧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經考察合格者,列爲擬聘用對象。

九、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並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爲我市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符合《揭陽市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普寧市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計劃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相應人才生活補貼等待遇。

聘用人員須在所聘單位工作滿6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試用期滿考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爲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並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之前”均包括本級基數。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本公告由普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聘諮詢電話: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諮詢答覆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招聘監督電話:0663-223364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1.2024年普寧市部分學校專項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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