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賬戶炒股危害大

牛散章建平因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炒股被頂格處罰50萬元。出借或者借用證券賬戶投資危害巨大,可能會引發操縱股價、藏匿持倉、舉牌未披露等多種違法違規行爲,容易導致市場發生股價非理性波動風險,對投資者正常權益構成損害,是必須清除的害羣之馬。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出借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進行證券交易。借用他人證券賬戶進行投資交易,屬於典型的馬甲交易,“戶不對人”暗藏風險。

首先可能涉及違規舉牌的問題。根據規定,如果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買入一家上市公司股份達到5%,就要公告舉牌,成爲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其後的交易行爲將會受到一定的約束。

但如果借用他人賬戶持股,就可能出現實際持股數量合計已經達到舉牌的標準,但卻不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的情形。在達到舉牌的披露標準後,如果刻意規避拒絕披露,或者延遲披露,都涉嫌違法違規,有違市場三公原則,同時也可能對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權益構成直接侵害。由於是馬甲式交易,上市公司和監管層很難發現。而且這種違規行爲,只要持有的股票賬戶數量足夠多,完全可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價走勢,且不被監管機構輕易發現。

因此,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炒股可能隱藏着操縱股價的風險。如果能夠控制足夠多的他人股票賬戶,就能實現股價操縱。先用他人賬戶在底部買入足夠多的股票,然後用自己的賬戶拉昇股價。如果自己的市場影響力尚可,還可以再借用自己的形象和知名度,吸引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並用他人賬戶在高位不斷拋售股票。所有的操縱股價完成之後,自己賬戶出現虧損或者微利,一旦被證監會發現,可以辯解爲不斷追漲殺跌買入股票,歸結於水平有限,對於操縱股價的虧損賬戶,監管層能夠做出的處罰也會相對有限。而實際上,實際控制的他人賬戶的巨大盈利足以覆蓋應該繳納的罰款以及自己賬戶的虧損。

一旦涉及操縱股價,受傷最深的肯定是普通投資者。投資者反反覆覆被割韭菜,爲莊家的盈利買單。因此,借用他人賬戶炒股行爲是必須清除的害羣之馬,如果任由這種借用賬戶存在於股市之中,將大幅增加證監會查處操縱股價的難度,淨化市場的過程也會更加複雜。

此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交易,還可能成爲滋生其他違法違規行爲的溫牀。諸如,由於出借賬戶的隱匿性,一些被禁止交易的特殊從業人員或者重要官員,都可能借此實現證券投資,其中可能涉及收受賄賂等腐敗問題。

對於投資者而言,一定要有守法意識,無論是出借還是借用他人證券賬戶,都是監管紅線,堅決不能碰。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