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屍還魂殺博士生 更三審首度逃死

7年前因性侵判刑定讞的孫國晃,爲逃避入獄,以借屍還魂手法誘殺博士生歷審均被判死,不過最高法院3度發回,高雄分院25日更三審宣判,以他已認罪,並向家屬道歉,願負賠償責任,因有教化遷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首度逃死。

最高法院2015年12月發回認爲,更二審以孫男逃避教化且無悔意判處死刑,但卻未敘明孫男爲何構成兩公約所指「最嚴重之罪」,且被告審理期間已經認罪,並向家屬道歉,顯然判死理由未完備,調查也未詳盡,因而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合議庭則認定,孫男已具狀供認,「將汽油潑灑於死者身體,並點火引燃殺害之」、「以打火機點火」等,足見他多次認罪,坦承故意殺人犯行,顯然於更二、三審程序中,犯後態度已經改變。

判決也提到,孫男迄今雖未賠償家屬任何金錢,但張姓被害人父母合計民事求償千萬餘元,孫男並未爭執,且於更二審時表示,「如果我有機會能力的話,我會盡力做出補償」,可見得他非沒有悔意,也願補償。

對於孫男現因妨害性自主服刑,在監期間接受強制治療及教育輔導,更三審合議庭依監所紀錄,認爲他主動、合作與投入課程,已堪認定他確有接受教化而改變過去思惟作法,進而有改過遷善的可能性存在。

孫國晃於2010年10月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定讞,卻一心逃避服刑,於是上網搜尋「引火自焚」等資料,同年11月約出在網路認識的張姓博士生,將人勒昏後載到高雄林園山區縱火焚屍營造畏罪自焚假象,但遭檢警識破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