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文/張鵬賢

結婚

我一個人在廣場打籃球,坐在活動器械上的一個阿姨突然喊了一聲:進來。一個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夥子正從廣場門口經過,聽到喊聲他就慢吞吞的走進來。到跟前,阿姨第一句話:媳婦找到沒。小夥子答:沒有。阿姨又說:我兒子也沒找到媳婦,這可咋辦呀。這時我手裡的籃球突然就不香了,開玩笑啦,這樣的情景我想也只有小說裡纔會出現吧,可它偏偏就是我現在親身經歷的。我是越想越好笑,結果一下午都沒心思打球了,就一直想這件事,我雖然看不到我的臉,但我能感覺到,我全程都是帶着不可思議的微笑,這笑裡有無奈也有心酸,三十一歲的我已被迫捲入時代的洪流了。

媳婦孩子熱炕頭,這是我向往的生活。回家有個人在的感覺一定很好吧,晚上關燈了有人說說話一定超熨帖吧。什麼狗屁的單身萬歲,單身貴族,誰心酸誰知道。

有一天吃晌午飯,看電視劇《靈與肉》,許靈均從學校回來,搬來小板凳,女兒趴炕邊,兩個人滿臉幸福的在聽坐在炕邊的四川老婆,沒完沒了的絮絮叨叨囉裡囉嗦。我愛死這場面了,這簡直是神仙過得日子呀!可現實生活是什麼樣子呢?父母親戚催,各種道德綁架,結婚變成了盡義務,我一度開始懷疑婚姻制度。狼多肉少,需大於供,自然競價越來越高,實質上變成了一場交易。當一件事情的成本過高的時候,就需要考慮做這件事的意義了。人爲什麼一定要結婚?爲什麼只有人這種動物有結婚這件事?生理需求,傳遞基因?那我們不是得羨慕我們的祖先原始人了,提個棒子打一隻兔子,啥都有了。我們是不是還得羨慕貓貓狗狗了,這件事對它們來說似乎並沒有什麼難度。之所以現在的人能區別於原始人和貓貓狗狗,說明了現在的人已經進化到不只是這點追求了,結果呢,更高的追求是什麼?其實,我挺悲觀的,對人類我挺悲觀的,演好了就是偉大的悲劇,非要悲劇變喜劇,最後可能就四不像了。

扯太遠了,回到現實問題。結婚如果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情,作爲一個人我能獲得什麼好處,我又希望從這件事情裡面獲得什麼?就像我上面描述的,我希望過上那樣的生活,我內心深處的渴望是那樣的生活,我全心全意的熱愛那樣的生活,作爲一個活生生的人,我想那樣的活着。這就夠了,有了主心骨,有了理想,現實中的問題也就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