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虛高?湖南調整10個醫療項目價格

來源:三湘都市報

三湘都市報11月29日訊 29日,記者從湖南省醫保局瞭解到,爲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湖南省11月28日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二批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治理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價格虛高的糖類抗原測定等10個檢查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開展價格治理。

《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執行。湖南省醫保局明確,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爲準。如遇國家或省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通知》明確,湖南下調糖類抗原測定、癌胚抗原測定(CEA)、甲胎蛋白測定(AFP)、細胞角蛋白19片段測定(CYFRA21-1)、胃泌素釋放肽前體(ProGRP)測定、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測定(NSE)、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測定(SCC)、總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測定(TPSA)、遊離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測定(FPSA)、複合前列腺特異性抗原(CPSA)測定10個醫療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

調整後,我省糖類抗原測定等10個項目最高政府指導價不高於國家醫保局提出的治理目標價格。

湖南省醫保局要求,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要嚴格對標價格治理要求,於12月15日前,按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10%同步下調執行相關項目價格,同時將落實情況報告省醫保局。現行價格水平低於目標價格的,暫不進行調整。

各地治理調整後的相關項目價格,是我省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政府指導價,醫療機構可根據成本變化情況自主向下浮動價格,下浮幅度不限,不得上浮。

醫保支付政策按原規定執行。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密切關注治理調整後項目的服務量和總費用變化情況,防範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後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漲價。

■全媒體記者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