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調查學權指標高達94.1% 學生團體:應退回重做
日前教育部公佈112年「學生權利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以學生自治、平等保障、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等8大項度衡量,我國大專校院整體學權平均指標已達百分比94.1%的極高分數,但學生團體認爲,這跟校園現場自治經驗嚴重脫節。記者李芯/攝影
教育部日前公佈112年的「學生權利調查報告」,多個學生團體今日對此召開記者會,強調學權的落實情況與調查大相逕庭,調查僅着重製度建立與否,而非其落實與學生滿意程度,並排除了弱勢學生的實際處境,呼籲「退回重做」。
臺灣學生聯合會副秘書長馮輝倫說,日前教育部公佈112年「學生權利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以學生自治、平等保障、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等8大項度衡量,我國大專校院整體學權平均指標已達百分比94.1%的極高分數,但這跟校園現場自治經驗嚴重脫節。
馮輝倫表示,臺學聯過去一年收到很多大專校院申訴,學權的落實情況可說與調查大相逕庭。他質疑該報告的調查內容有瑕疵,首先是填答者與實際接觸的羣體不同,恐導致誤判實際狀況;再來是問卷定義模糊,填答者可能會有不同理解,例如有題目問學生代表能參加哪些會議,但「出席」跟「列席」差很多,即便能出席也不確定是不是能拿到麥克風。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直言,教育部的調查結果非常漂亮,但從過去的倡議經驗和與學生實際接觸的狀況來看,得到了許多和校園經驗相去甚遠的反應,像是調查以二元性別爲主要框架,忽略多元性別的需求。她希望教育部重新審視調查,只有透過更細緻的調查,才能真正瞭解學生需求、改善校園環境。
臺大原住民學生反歧視行動小組成員Mauna Delau認爲,調查經常是以學校是否制訂規定爲指標,而非實際成效。舉例來說,調查詢問學校是否有依照歲時祭儀時間保障學生請假,但原住民學生在學校面對的是行政體系的各種刁難、甚至各樣歧視,這纔是真正希望改善的現況。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李瑞霖也說,這項調查着重製度建立與否,而非制度的落實與學生滿意程度,因此無法反映學生真實狀況。此外,他認爲國教端的學生權益與大學相同重要,建議調查應該要擴展到中學階段,且提高頻率到一年一次。
李瑞霖也代表學生團體呼籲教育部,這份報告排除了弱勢學生的實際處境,空有抽象制度而無學生實際感受,應退回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