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改革不能只強調執法

(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灣交通環境之惡劣令人難以想像,不僅一年造成超過3000人死亡,還屢屢登上外國媒體,甚至有外媒以「行人地獄」、「人間煉獄」等字詞來形容。而行政院爲洗刷此污名,從2023年起率領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先是提升「不停讓行人」的罰鍰,以小型車爲例從原先的2000元提升至3600元,並且將在7月調升至6000元。緊接在後的是5月起全國大執法,嚴抓未停讓行人之車輛,期盼藉由嚴格執法來降低行人死傷。

5月底時更有署名「小市民 施克德」的民衆兩度買下三大報的頭版,向政府喊話改善交通方法唯有透過「嚴格執法」,而交通部對此事回覆則與政府的立場一致。但筆者認爲,僅憑嚴格執法真的能改善臺灣交通環境嗎?嚴格執法是否是臺灣交通環境的解藥呢?

首先攤開警政署「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成果概況表」,基本上過去5年呈現的數據是罰單開越多,死傷人數也越多的現象。以此來看,目前的執法成效未必足以有效改善臺灣交通降低死傷。

其次談論交通改善時,往往會提及「交通3E」分別是工程、教育、執法,這3E缺一不可。但在臺灣的情況變成過度強調執法,而忽略其他兩個E的重要性。以執法爲例,當駕駛人有違規行爲產生時會對其進行處罰,而違規行爲的產生又可以分成故意爲之和無意爲之。故意爲之的情況用嚴格執法來對付,相信絕大多數的民衆不會有意見,像是酒駕、惡意逼車等違法行爲。但無意爲之的情況也用嚴格執法,而非透過教育、工程層面進行改善,此做法恐怕只會加劇民間與執法機關的對立情況。

以當前的執法重點「未讓行人」爲例,僅僅1個月的時間就已在新聞中見到許多對立的報導產生,像是抨擊行人走太慢造成回堵、行人突然竄出無法即時停下、車輛死角導致沒有看到行人等論點出現。以上情形其實都必須仰賴工程改善來提升整體用路環境。以上3題的答案其實都不難想,車輛回堵問題在於綠燈秒數不足,當前我國號誌多半是行人與車行號誌同步,以本題爲例若將車行號誌時間往後延長將能有效緩解車流。行人突然竄出問題出在行人穿越道畫設過窄、人行道沒有實體阻隔。車輛死角問題可透過行人穿越道退縮、左轉專用道等畫設改善。以上問題絕對不是僅憑執法就能解決。

改善交通環境絕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更不是僅仰賴嚴格執法就能有效改善,必須全面檢視問題所在,從最根本的問題核心逐一改善。唯有執政者拿出魄力和決心全面性的改變,如此一來臺灣才能真正擺脫「交通地獄」的稱號,實實在在地打造用路人安心環境。(作者爲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