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桶突傾斜!員工遭高溫醬汁燙傷永久排汗失能 負責人下場曝

臺中一間食品工廠先前發生意外,導致一名男員工全身30%燙傷。(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市一間食品公司先前發生意外,用來熬煮醬汁的攪拌桶卡榫鬆脫,導致100多公斤的高溫醬汁撒在地面上,陳姓作業員因而滑倒,全身超過30%二度至三度燙傷,伴隨永久排汗失能。臺中地院審結,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食品公司林姓負責人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臺中一間食品公司主要生產各式添加物、調味料及醬料,2017年3月起僱用陳姓操作員,負責操作加熱、熬煮醬料的傾倒式攪拌機,但2020年9月間,陳男上班時,固定攪拌桶的卡榫突然鬆脫,導致攪拌桶內正在熬煮的高溫醬汁溢出地面,陳姓操作員因此滑倒,包括臉部、四肢及軀幹等全身面積32%二度至三度燙傷合併皮膚永久排汗失能、皮膚表面留疤且疤痕肥厚雙手關節攣縮。

對此,林姓負責人接受偵訊時,稱陳男被發現時已跌倒在醬汁裡,攪拌桶並未鬆脫,醬汁是因爲煮熟沸騰纔會溢出,而陳男之所以滑倒,是因爲沒有穿着工作雨鞋。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男證稱,當時他正在與林姓負責人說話,突然聽到「砰」一聲,等他回神後已經滑倒在地上,並看見攪拌桶呈現90度傾倒的樣子;另名證人也稱,當時聽見廠房內傳來尖叫聲,他協助通報119後返回廠房,看到攪拌桶是傾斜狀態,不確定確切角度,只知道呈現傾斜狀態。

法官認爲,負責人未能在攪拌機周邊設置能防止高溫醬汁噴濺導致滑倒的安全設備措施,也未保持傾倒式攪拌機的正常運作功能,僱主依法應讓勞工確實使用防滑鞋及防護衣等護具,但負責人並未注意,確實有過失,應負起責任,審酌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林姓負責人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