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奪牌 中市每月發培訓金
陳杰在全運會拿下400公尺跨欄金牌,臺中市奪牌選手每月最高可領1萬2000元。(臺中市運動局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培育運動選手,今年加碼增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自本屆全國運動會起,奪牌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1萬2000元,連續領2年至下屆全運止,全中運獲獎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6000元培訓獎助金,可讓選手自行運用。運動局表示,未來持續研議升級相關補助方案,讓選手訓練無後顧之憂。
讓選手訓練無後顧之憂
運動局長李昱叡強調,市府以行動支持在地運動選手,除金牌獎金30萬元,今年增訂《臺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自2019年全國運動會及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始施行,全國運動會獲獎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12000元培訓獎助金,全中運獲獎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6000元。
2019年全國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共有選手639人、隊職員222人蔘賽,打破上屆49面金牌,共奪回55金,全國第3,創下臺中市歷來最佳成績。
運動局指出,臺中對於選手及隊職員參賽經費,從過去開始皆持續補助每日餐費200元、住宿400元;住宿部分,中市從比賽前一天開始補助至競賽結束止,依比賽日數實際報支,另大會籌備處(本次爲桃園市政府)也補助各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餐費及住宿每日各200元。
研議升級相關補助方案
李昱叡表示,六都針對體育表現績優的獎勵金額,其中,臺北市金牌選手每月2萬2000元最高,臺中今年新設培訓獎助金獎勵1萬2000元,也研議升級相關補助方案,讓選手放心在運動場拚出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