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方智怡 爲日記淚灑法庭
兩蔣日記在蔣經國過世後,由蔣家第三代的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保管,她在2005年捐贈給史丹佛胡佛研究所,後來也把日記相關權益移交給國史館,2010年天下文化及中研院近史所要出版兩蔣日記,引來蔣友梅不滿,提告蔣方智怡,主張日記所有權爲蔣經國繼承人共有,雖然後來撤告,但蔣家後代對日記保管始終沒有共識。
2013年9月,史丹佛胡佛研究所在美國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的民事訴訟,將所有可能主張日記所有權的蔣家後代,包括蔣孝文、蔣孝武、蔣孝勇家族成員及蔣孝章等都列爲被告,後再追加提告國史館。
美國法院2015年9月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要求國史館須在臺灣提起確認權利訴訟,待臺灣法院判決確定,美國法院再依我國的判決結果續行訴訟。國史館因此提告蔣友梅、蔣孝章、蔣孝嚴等13位蔣家後代,要確認兩蔣日記所有權與管理權。
法官爲釐清案情瞭解始末,昨日傳蔣方智怡出庭作證,這是本案首位到庭的蔣家人。蔣方智怡說,當初是先總統蔣中正,把日記交給公公蔣經國;公公再交給先生蔣孝勇,過程中,公公的弟弟蔣緯國,及先生兄弟蔣孝文、蔣孝武都沒有意見。
她說,長達55年的日記正本不好保管,先生就製作成縮影片,過世前交給她,並說所有權屬於她。兩蔣日記交付時,先生曾交代她公開日記供學術研究,後來許多學術研究單位都有找她,輾轉與家族長輩蔣宋美齡討論,確認不能贈與,因只有史丹佛願簽署「暫時保存契約」,2004年8月才以完全所有人身分,與胡佛研究中心簽約,由代理人與史丹佛代表在加拿大點交所有「兩蔣日記」文件資料和縮影片。
蔣方智怡表示,因爲日記是先生託付,所有權屬於她,且日記原本還在國內,纔會在和國史館簽約時以其名義捐贈,「這是要遵照先生公開的遺願」,在細說重頭和原委後,蔣方智怡不禁感傷,當庭哽咽落淚說,保管這些文件已盡心盡力,簽約時蔣家後代除了兩人,其他都到現場全程參與,「保存日記一直是我該做的事,身爲蔣家媳婦,若有人認爲我做得不夠,我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用侵佔來指責我。」
蔣方智怡最後說,這件事糾紛已久,且在國外有訴訟,要等國內訴訟結果來判決,希望能以和平方式解決而非訴訟,也期待這批珍貴文物能回到國史館保存,「相信這也是2位長輩(蔣中正、蔣經國)所期待」。庭訊後,蔣方智怡向媒體記者說,保管兩蔣日記「很累」,隨即步出法院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