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加碼!單身標準扣除額調高到9萬 最快104年適用
▲行政院長江宜樺先前說明財政健全方案,重點在於以富濟貧。(圖/記者賴映秀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日初審「財政健全方案」,通過所得稅法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由五級調整爲六級,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另外,也調高標準薪資所得和身心障礙的扣除額;財政部表示,最快在104年開始適用。
財政部表示,爲適度減輕中低所得者、薪資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租稅負擔,單身標準扣除額從7.9萬元提高至9萬元,夫妻則從15.8萬元提高至18萬元,另外,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由10.8萬元提高至12.8萬元。
此外,財政部也指出,現行綜合所得稅課稅的級距從五級提高至六級,並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元就適用45%稅率的規定,希望讓少數行業或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使多數人受益;至於修正條文適用年度,財政部表示,最快103年度實施,104年報稅就適用所得稅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