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正妹醒來驚見下身赤裸 控遭業務撿屍性侵...家用監視器揭真相
女事主熱愛運動,加入臺北市1間健身中心做會員。示意圖/Ingimage
有片有真相,家用監視器片段還清白!臺北市1名健身辣妹聲稱,在1次聚會中喝醉了,隨後遭健身中心業務員帶回家「撿屍性侵」,對方甚至使用按摩棒,自己直到早上才發現下半身赤裸,驚覺業務員向自己伸出狼爪,所以報警求助。惟檢察官翻查所有證據,包括業務員的家用監視器片段,可見辣妹當時意識清楚,認爲事件不涉及性侵,所以不作出起訴。
據瞭解,女事主熱愛運動,會定期訓練體態,因而加入臺北市1間健身中心的會員,2023年10月傍晚6時許,女事主聲稱,與健身中心的林姓業務員和其他健身同好相約到火鍋店聚餐,她續攤時醉得不勝人事,繼而斷片。女事主稱翌日醒來就發現自己在林男住處,下半身一絲不掛,主勉強拼湊記憶片段,記得自己遭到林男「撿屍性侵」,對方甚至取出按摩棒使用,她憤而報警。
林男喊冤作證,表示聚會結束後,女事主要求跟隨他回家,他多次確認對方意願,纔會一同乘車,女事主到家後才和其寵物犬嬉戲,隨後2人開始相擁親吻,女事主更詢問「Have sex?」,同時要求他戴上保險套,甚至警告「不要暈船、就一夜情」,最後2人發生關係。
檢察官翻閱家用監視器片段,認爲事件不涉及性侵,不會起訴林男。示意圖/Ingimage
林男更指,女事主早上起身詢問他有否會和其他會員展開一夜情,林男也陪同女事主乘打的前往藝術展,當時他們有說有笑,林男強調沒有用按摩棒插入女事主下體,只是在其陰道附近按摩。
警方翻查林男家用監視器,發現女事主當時意識清醒,而且可以自行行走,在電梯使用手機,事發後早上他們一起使用電梯,對話和互動明顯正常。
檢控官更認爲,如果女事主意識不清晰,沒可能記得和林男性交過程,包括2人體位變換,以及要求林男戴上保險套,加上案發2日後女事主向林男發送訊息,明顯有說有笑,不採納女事主的作證說詞,決定不會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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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