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北京科創中心需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

本文轉自:科技日報

毛維娜 張曉靜

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指出,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應當構建高效、協同、開放的創新體系,堅持教育、科技、人才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協同推進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堅持政府、市場、社會有機結合,優化創新資源配置,促進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

教育、科技、人才是有機聯繫的整體。經濟靠科技,科技靠人才,人才靠教育。“教育發達—科技進步—經濟振興”是一個互爲支撐、循序漸進的統一過程。只有堅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統籌推進,形成良性循環,才能開闢發展新領域新賽道,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北京作爲我國科技基礎最爲雄厚、創新資源最爲集聚、創新主體最爲活躍的區域之一,如何推動三者融合發展、高效循環,應從戰略佈局規劃、發揮地方科技優勢、創新生態環境下功夫。

做好戰略佈局規劃

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需要構建一個開放包容、鼓勵創新的環境,從戰略佈局和政策協調上統籌謀劃,做好前瞻性佈局,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邁向新高度提供保障。

一方面,加強頂層設計,做好戰略佈局規劃。立足首都戰略定位,服務國家高質量發展大局,瞄準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基於“戰略導向、需求導向、問題導向”,設立專門的政產學研融合發展辦公室或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門,做好頂層戰略設計與具體實施規劃。做好北京“創新廊道”的戰略佈局,實施以人才鏈爲總牽引,優化教育鏈、激活創新鏈、服務產業鏈的“四鏈”融合發展機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完善前沿技術領域學科佈局,建立產教融合創新平臺,促進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融通創新,構建前沿技術領域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相關部門協作,謀劃高水平科技大市場建設舉措,提升市場化配置科技創新資源能力。探索創新人才共引共享共用機制。打破產學研合作壁壘,通過校校、校企、院企等單位合作,讓人才流動起來,使人才在教育鏈、創新鏈、產業鏈中自由流動。

另一方面,深化教育改革,創新合作模式,發揮高校在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中的引領作用。高校是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承載體。高校綜合改革要把“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科技自立自強”“人才自主培養”等要求落實到創新發展各環節,做到與國家戰略同頻共振。創新合作模式,建立科教融匯、產教融合的“強關係”。通過與企業、科研院所建立長效化、可持續合作模式,形成融合局面。將實驗室、博士後流動站、院士工作站等平臺建到企業,讓高校師生在真實工程環境中開展科技創新,解決產業痛點。發揮高校資源、科研、平臺優勢,開展集成性、系統性的有組織科研攻關。

發揮地方科技優勢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居於核心地位。要把科技創新支撐作爲發力點,推動教育、科技、人才服務融合貫通,發揮北京科技優勢和創新引領效應。

一方面,發揮科技創新平臺集聚創新要素的功能,激發科技創新要素活力。以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爲抓手,全力打造科技創新主陣地,促進全球人才、技術和資金等創新要素向園區和平臺等高度集聚。發揮高校科研力量,聯合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企業組建科技創新聯合體,打造一批高端高品質的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探索由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新範式。匯聚京津冀區域合力,以區域一體化推動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建設。實現區域內統一人才市場,形成既有“龍頭”帶動又有“雁陣”跟隨的城市羣人才發展格局。

另一方面,推動教育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發揮科技創新要素整體效能。以市場需求爲導向,明確教育、科技、人才等科技創新要素供給方式,明確供給與需求邊界,促進政府供給與市場供給相得益彰,提升科技創新要素供給質量和效率。高水平促進教育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效融合。結合首都戰略性發展需求,深化學科體系、研究領域和人才培養方式等改革。增強教育、科技、人才適配性,提升資源配置的精準性,把支撐首都高質量發展的科技創新要素,體現到創新資源配置的全鏈條、各環節,切實推進教育、科技、人才資源精準對接和有效配置,實現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打造良好創新生態系統是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根本保證。要不斷完善科技創新生態系統,纔能有效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的整體效能,激發創新活力。

一方面,放權賦能,營造創新友好環境。在體制機制、財政投入、人才發展、金融支持等方面放權賦能,瞄準世界一流,大力營造寬容開放的創新生態,讓政府、市場、社會有機結合起來,激發和調動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強人才國際交流,用好用活各類人才。持續優化創新環境。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營造創新氛圍。建立引才留才機制。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來。提供高水平人才服務,提升高端人才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在子女入學、住房、落戶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加快打造人才發展生態,不斷吸引匯聚頂尖、一流科技創新人才。

另一方面,持續優化創新評價,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強化用人單位評價主體地位,堅持“誰用人誰評價”原則,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用人單位建立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指標體系,自行確定評價標準和方式,自主開展人才評價。遵循不同類型人才成長髮展規律,科學合理設置評價考覈週期,突出中長期目標導向,適當延長基礎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評價考覈週期,鼓勵持續研究和長期積累。深化以產業支撐爲導向的科研機構評價改革。以解決生產或工程實際問題爲重點,重點考覈研究人員在創新一線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水平,構建創新人才科學綜合分類評價體系。

(作者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