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想查養生館暗藏春色 警察先翻拍搜索票給女朋友看
時任臺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警員陳沛哲被控泄漏民衆個資,又因與主管不合,翻拍檢警查辦養生館的搜索票給女友,依泄密、個資法起訴;陳認罪,臺北地院審理,判陳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向國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檢方指控,28歲的陳沛哲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職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假借職務上機會查詢曾姓、高姓、林姓民衆及自己女友的個資,以LINE傳送給女友。
此外,萬華分局調查認爲轄區內某養生館有妨害風化嫌疑,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預計在2021年1月26日凌晨0時至30日凌晨0時搜索,陳沛哲因與派出所主管意見不合,翻拍搜索票內容再以LINE傳送給女友知悉。
陳沛哲另一次假借職務上機會製作潘姓報案人調查筆錄後,又翻拍筆錄用LINE傳送資料給女友,經警政署移送,檢方認爲陳涉嫌泄密、違反個資法,法院審理時,陳認罪。
判決書指出,陳沛哲身爲警務人員,不思恪守保密義務、廉潔自守,竟任意查詢被害人個人資料及搜索票內容泄漏給他人,傷害國家公務員形象,並侵犯人民資訊隱私權,使人民喪失對國家的信賴。
判決說,陳沛哲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成立調解,考量他一時失慮,盡力修復犯罪所造成的損害,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諭知他緩刑2年,命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國庫支付5萬元。
臺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