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增列思覺失調症病人出院後訪視服務 約1.9萬人受惠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本次修訂思覺失調方案的目的,是爲了加強病人追蹤照護,因此於收案條件納入當年度新診斷的病人,以擴大照護對象。(中時資料照)
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思覺失調方案),新增出院後病人追蹤訪視及居家追蹤訪視的照護服務,鼓勵醫師主動積極介入治療改善高風險病人病情不穩定及未規則門診就醫情形,以提升思覺失調症病人連續性照護。本次修訂由健保額外挹注6000萬元,預計增加1.9萬名病人受惠,5月1日起實施。
思覺失調症是一種需持續治療的疾病,健保署統計,因精神相關疾病就醫人數2021年達145.4萬人,較10年前(2012年94.0萬人)成長54.8%,年成長率介於3.3%~6.6%之間;另觀察統計數據,領有慢性精神病重大傷病卡近20萬病人中,約有5成爲思覺失調症病人。爲提高醫療照護品質,使思覺失調症病人規則接受治療提升生活功能,健保署自99年起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2021年參與方案之醫療院所數共146家,收案人數約6.0萬人,照護率達6成。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本次修訂思覺失調方案的目的,是爲了加強病人追蹤照護,因此於收案條件納入當年度新診斷的病人,以擴大照護對象;同時提升財務誘因,將發現費由500點調升至650點、管理照護費由400~600點調升至400~1200點,並新增發現確診費650點,讓思覺失調症病人可恢復規則就醫。
爲加強病人追蹤照護,本次額外增加預算用於新增出院後追蹤訪視費3000點/次,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可申報6次,盼提升醫院團隊外出追蹤訪視出院病人之意願,並訂有其中3次須與衛生局及其所屬護理人員、心理衛生社工或關懷訪視員共同訪視,使醫療端及公衛端照護資源有效銜接,讓病人在治療後順利迴歸社區。另新增居家追蹤訪視費1500點/次,針對非固定就醫且未住院病人進行居家訪視,提高治療依從性,使病人回覆規律就醫。
健保署表示,本方案的修訂,鼓勵院所橫向擴大可收案之病人、縱向推動院所前往社區提供病人追蹤照護,降低病人因不規則就醫而造成疾病惡化機率,進而減輕家屬照顧的負擔;對健保及醫療資源面來說,可因病人病情穩定控制,降低醫療費用支出,進而強化社會安全,降低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