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候選人死亡 李進勇曝選舉延到12/18原因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右)。(資料照/劉宗龍攝)
無黨籍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2日過世,中選會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止嘉義市長選舉,決定12月18日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7日解釋,若維持11月26日舉行,選務工作來不及完成。爲了讓當選者有足夠時間準備就職,加上碰到地方特考、補課,才選擇於12月18日舉行投票。
黃紹聰於今年11月2日死亡,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0條規定,候選人於投票前死亡,中選會應公告該選區停止選舉,擇期再舉行。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說,藍綠嘉義市長候選人都認爲延後投票,耗費不少人力、物力與經費,當初中選會如何決定嘉義市長選舉投票日期?
李進勇解釋,由於舉辦一次新選舉,所有程序必須重新走一遍,若嘉義市長選舉維持11月26日投票,絕對無法在23日內完成選務工作。其次,選在11月26日、12月3日辦理,當選者無法有充分時間準備就職事宜。
李進勇續表示,若選在下一週,也就是12月10日,則遇上地方特考,嘉義考區有3000人應試,應有不少設籍於嘉義市民參加;12月17日是嘉義市補課日,故決定12月18日舉行投票。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則認爲,若有心人士惡意干擾選務,故意登記健康不佳的候選人,恐導致選舉選不完,內政部與中選會應研議改善《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內政部花敬羣允諾研商修正第30條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