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涉嫌沾乙醚毛巾摀妻口鼻掐脖子 涉殺人未遂羈押禁見
嘉義縣劉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本月13日凌晨涉嫌以沾溼乙醚毛巾摀住妻子口鼻,妻子極力掙脫呼救,警方據報逮捕劉男,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嘉義地檢署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33歲劉男與妻子從高中時代交往,結婚後2人育有1名1歲多兒子,近來2人常因細故爭吵,劉男因工作關係於臺中租屋,妻子回孃家居住,小孩則由劉男的父母照顧,假日時夫妻倆會回到住家照顧小孩。
本月12日晚上劉男和妻子發生口角後,妻子回房間休息,凌晨劉男突然涉嫌用沾溼乙醚毛巾摀住妻子口鼻,且用手掐住其妻子脖子,無法呼吸的劉妻驚恐萬分,奮力掙脫並大聲呼救,驚動劉男父母,劉男纔沒有繼續動作。
嘉義縣消防局據報到場,劉男稱說系夫妻吵架,太太喝乙醚,雙方說辭不一,查覺案情不單純通報警方到場,員警認爲劉男涉及殺人未遂犯行,隨後將劉男帶回派出所偵訊。
警方訊問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復訊後,昨依有串證之虞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劉男坦承有以沾溼乙醚毛巾摀住其妻子口鼻,但否認有殺人未遂犯行,辯稱因一時氣憤只有傷害犯意,但是劉妻證述過程,劉男摀住妻子口鼻時施力甚猛,持續時間不短,並非只有傷害的意圖。又劉男聲稱購買乙醚是爲了住家清潔,並不合理,於撥打119通報救護車時,曾謊稱夫妻吵架,是妻子喝乙醚等語,顯然有掩飾犯行舉動。認爲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有勾串證詞或有滅證之虞,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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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沾乙醚毛巾摀妻口鼻涉殺人未遂罪,嘉義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