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超商沙拉檢出李斯特菌 竹縣要求回收限期改正
新竹縣衛生局對雞肉沙拉檢出不合格的食品公司,要求回收並限期改正。(羅浚濱攝)
嘉義縣衛生局在2家全家便利商店抽驗效期到4月11日的「桂花油醋雞肉沙拉」,經檢驗檢出「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陽性,檢核與規定不符,查出該產品來自新竹縣內食品公司所制,新竹縣衛生局已要求該公司回收,限12日前改正。
新竹縣衛生局表示,該局5月4日函文給該食品公司,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販賣之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及第48條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同法第52條應有違規產品後續收回銷燬之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責令該公司應自主管理廠區內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各項規定,於5月12日前改正完竣,將擇期複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