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難定義 要罰基礎何在

科技日新月異網路訊息無遠弗屆,消息的散佈可能遠從千里而來,進而形成新聞,但若以假新聞可能造成負面影響而要嚴厲打假,可能造成媒體寒蟬效應,進而形成統治者威權過度打擊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假新聞的構成,除非是憑空杜撰,一般而言仍有新聞訊息來源,消息來源如果是假的,刻意製造的,當然會形成錯誤報導,一則遠從數百、或數千公里外傳來的訊息,經常讓人難辨真僞,進一步查證也有時空上的困難。

以日前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爲例,颱風發生在9月4日,6日就傳出所謂中國派車前往關西機場撤離的訊息。至於事實的查證,由臺灣媒體教育觀察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成立的「臺灣事實查覈中心」15日才提出報告證明該消息是錯誤的,遺憾的是臺灣駐大阪辦事處蘇啓誠14日已發生輕生事件,顯見查證速度可能左右影響程度

然而蘇啓誠輕生,究竟是境外假新聞殺人、還是遭到國內網友霸凌產生悲劇、亦或有其他因素,嚴格來講必須分開看待,不宜混爲一談。

假新聞殺人,全球早有案例,今年印度阿薩姆邦就有人因爲網路流傳的「兒童綁架」訊息,被疑爲犯嫌而遭衆人打死。最後事件的處理,除了迴歸司法,當時流通訊息的Whats App還在印度各大報刊登廣告教導人們如何分辨捏造的訊息。

全球面臨假新聞事件,各國政府如何處置?印度今年4月曾通過一項命令傳播假新聞的記者可予停職,但這項命令維持不到48小時就被撤回;馬來西亞4月也有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Bill2018的訂定,違法者最高可處6年有期徒刑,馬來西亞因此被評爲更接近「獨裁國家」;德國去年6月底也通過規範仇恨言論的「社交網路強制法」。

但相較這些國家,多數民主自由國家因考慮到民衆言論自由,對立法規範十分審慎,蔡政府自詡百分之百尊重言論自由,但希望別人如何看待未來的臺灣,身爲執政者該怎麼做尤應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