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民代涉帶團赴陸旅遊受招待 檢調聲押因這些原因被駁回

嘉義地方法院駁回地檢署對林姓市民代表及邱姓前市民代表的聲押。(廖素慧攝)

嘉義縣林姓女市民代表、邱姓男前市民代表於10月間招攬約10餘名鄉親到大陸溫州旅遊,檢警調接獲檢舉,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傳喚近20人,檢方並對林女、邱男聲押,法官認爲證據不足,今天駁回聲押。

林女、邱男於10月間以文化交流表演名義,疑接受大陸浙江省臺商委託,招攬10多名嘉義縣鄉親到浙江溫州旅遊落地招待,6天5夜的行程,團費1萬餘元,後來林女未同行。

警調接獲情資,檢察官指揮警調於15日帶回邱男到案說明,16日再指揮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方,兵分多路到林女、邱男及相關涉案人住處搜索,並約談大陸旅遊的團員共約20人,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偵辦。

嘉義地檢署復訊後,認爲林女、邱男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人,其餘10多人均請回,嘉義地方法院今天駁回聲押。

嘉義地院表示,去溫州旅遊的團員都有付錢、買保險,而檢方對一般旅遊團費多少、滲透方資助多少等事證,未說明、舉證,此外,沒有證據堪認林女、邱男以招待旅遊名義,要求團員投票或不投票給特定人。

還有,林女、邱男否認犯行,團員也都沒有提到旅遊期間有大陸官員或具官方立場的人在場,也沒有證據足認有大陸官方或官方相關人員談及政治、選舉相關事情,或要求、指示支持特定政治人物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