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布袋分局警員吸毒 遭記過免職

嘉義縣警局布袋分局近日查獲陳姓員警在臺南市新營區某汽車旅館吸食安非他命,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圖爲檢警在汽車旅館查獲的吸毒器具。(嘉義地檢署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嘉義縣警局4月發生兩起重大警紀案,繼林姓副所長酒駕被移送法辦之後,布袋分局近日查獲37歲陳姓警員在臺南市新營區某汽車旅館吸食安非他命,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察署偵辦,縣警局對陳姓警員記2大過免職。

據瞭解,未婚的陳姓警員原本在北部任職,因案於今年1月間調回老家嘉義與母親同住,並列爲關懷輔導對象,近幾個月在布袋分局服勤情形不佳,輪休後上班常會遲到、執勤時精神萎靡不振,屢次告誡未改善。

布袋分局因而對陳員實施勤務觀測、風紀探訪,發現陳員疑似吸毒,即組專案小組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4月24日下午2時許在新營的某家汽車旅館查獲陳員吸毒,並查扣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

嘉義縣警局表示,陳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規定,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通過1次記2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斷然汰除。

布袋分局表示,警紀是警察的命脈,對員警涉嫌違法、違紀絕對不護短,全力依法偵辦,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壯士斷腕」的決心,嚴予查究,淘汰不適任員警,以維風紀。

這是4月以來嘉義縣第2起重大警紀案,4月9日原任職嘉義縣梅山鄉太和派出所的林姓副所長,輪休期間酒後開車回家途中昏睡在路邊,被同僚帶回派出所,酒測值高達0.9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同時縣警局將他記過1支、改調非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