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慰助之名強行和解?議員:泡水車受災戶遭柯文哲詐騙

尼莎颱風來襲,北市士林百齡橋停車場成大型泡水池,超過百輛車悽慘「泡湯」。(摘自我是士林人&我是北投人臉書社團)

去年10月16日尼莎颱風外圍環流引發暴雨成災,堤外上百臺車輛慘淪泡水車。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拍板發放慰助金,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但議員發現,領據單載明「本人同意拋棄國賠請求權」,炮轟市府假慰助之名強行和解之實,受災戶根本被柯文哲詐騙。停管處說,民衆仍有提國賠權利,會依照程序處理。

去年尼莎颱風外圍環流與共伴效應產生致災性降雨,導致百齡橋下堤外停車場淹成一片汪洋,上百車輛成爲泡水車,柯文哲第一時間稱「市民自己負責」遭罵翻,事後宣佈泡水車可向北市府申請慰助金,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並強調非賠償,始終未對「水門事件」道歉、認錯。

議員鍾佩玲說,「慰助」爲市府因特定理由給予金錢,以舒緩或撫慰其災後身心上之困頓,不應附帶任何條件,但停管處所提供的領據單卻備註「本人同意拋棄國賠請求權」,她質疑市府透過發放慰撫金「逼迫」受災民衆拋棄國賠請求權,若市府在過程中未向受災民衆明確說明,恐有爭議。

鍾佩玲強調,市府在未充分說明下誘騙受災民衆與市府進行和解程序,發放「慰助金」是否可視爲「和解金」?若市府在未告知民衆慰助金真意下,不應單方面視爲已達成和解,嚴正要求市府不得「假慰助之名,行和解之實」。

鍾佩玲控訴,柯文哲緊守「不聯絡、不道歉、不賠償」的「三不原則」,受害車主至今仍未獲善意回應,她要求市府說明,現已領取慰助金的受災民衆,若提請國家賠償官司,是否有法律疑慮?已領取慰助金民衆,如何回覆其國家賠償請求權?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處長李昆振表示,市府基於認定沒有行政疏失狀況下發放慰助金,若民衆一方面認爲市府沒有疏失請領慰助金,一方面又認爲市府疏失而申請國賠,兩者有衝突,「不能一邊申請國賠一邊要補助」。

李昆振強調,慰助金並非和解金,領據只是一個證明,也非和解契約,申請國賠是民衆權利,不會以領據的備註文字阻止民衆申請國賠,仍會依程序交付市府國賠委員會處理,但市府當然也會主張民衆已領慰助金的事實。

李昆振說,目前有317件慰助金申請成功,另有2人因認爲市府有行政疏失而提出國賠,交付國賠委員會處理,若民衆不服,可再依《國家賠償法》提起民事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