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81歲病患 獲醫協助安樂死

根據法院規定,媒體不可公佈病患、其家人,及醫療團隊的姓名。媒體報導這名病患只能以A.B.名之。A.B.是在接獲法院許可後不到24小時,要求醫師協助結束生命。他因罹患淋巴癌,長期臥牀,並疼痛不堪。

A.B.家庭今天發表聲明稱:「我們親愛的丈夫、父親及祖父,在醫師們協助下,安詳且有尊嚴的離去。這是他的生命及選擇,我們無條件支持他做的這項決定。」

准許A.B.安樂死的法院爲加拿大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同時也裁定,A.B.安樂死後不需驗屍,因爲病人死亡原因應視爲其疾病,而非致命的藥物。

A.B.家庭聲明亦表示:「我們對醫護團隊長期的照顧及協助萬分感謝。這個醫療團隊亦十分相信,當一名病人長期遭受病魔折磨,痛不欲生,且無治癒希望時,他有權成爲自己生命終點的決定者。」

A.B.在請求最高法院準其安樂死的訴狀中曾呼籲聯邦政府修訂刑法,准許身患絕症病人安樂死。目前聯邦政府正在研擬新法案。10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