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情治人員「配槍」 43歲男被查獲改造槍彈

北市警中山分局21日查獲改造手槍與子彈。(胡欣男攝)

43歲賴姓男子平日對外自稱情治人員,且擁槍自重,北市警中山分局接獲線報,蒐證後向地檢署請票,21日中午前往賴的新北市住所查緝,果然查獲他持有1把改造手槍、 1個彈匣與7顆子彈,槍枝初步送鑑驗,應具有殺傷力,全案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中。

中山分局獲報,賴姓男子持有槍械,且對外誆稱自己是情治人員,配有槍枝是要隨時執行「機密任務」。賴嫌被逮後向員警透露,他是先買模擬槍,並上網購買金屬槍管替換。

全案警詢後,將依槍砲罪嫌移送地檢署,警方也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賴嫌的槍枝來源。

事實上,爲遏阻黑槍氾濫與黑幫教唆小弟開槍後自首,挑戰公權力的行徑,立法院本週已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法。

對於修法,警政署長黃明昭則表示,統計分析2023年1至11月查獲非法槍彈情形,非制式槍枝比例達93.65%,其中槍擊案件中,持非制式槍枝犯案比例更高達98.57%,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以從根本管制改造槍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