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劇本真牟利!賣慘的“單親爸爸”有一個完整家庭

什麼叫“賣慘”主播?

舉個例子,不知道您有沒有刷到過例如“單親父親抱孩子跑外賣”“幫助困難農戶直播賣貨”這類標題,點進這類短視頻或直播,您是否會因爲同情畫面中的當事人,而下單購買商品?

下面就來認識一位網絡“賣慘”主播。這位主播叫“小松”,他的網絡人設是一個送外賣的單親爸爸。在“小松”發佈的衆多短視頻中,他經常帶着年幼的女兒,對鏡頭講述自己生活的艱辛,爲了撫養女兒必須拼盡全力工作。那麼,小松這類“賣慘”主播,他們講述的一切,有幾分是真?幾分是假?來看警方查處的幾起案例。

靠着發佈家庭變故、無奈抱娃送外賣等這類“賣慘”視頻,“小松”的網絡賬號獲得了大量粉絲的同情,他在各大網絡平臺累計吸引了40多萬粉絲。然而,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小松”並不是外賣騎手,他所穿的外賣制服是專門在網上買的;另外,他也不是“單親爸爸”,而是有一個完整的家庭。針對網絡主播於某虛構悲慘遭遇騙取流量進而謀取利益的違法行爲,警方依法對於某進行了行政處罰。

2024年11月發生在貴州畢節的另一個案例,網絡博主“小葵”在網絡賬號中發佈視頻稱,她被家人逼迫“嫁人”,婚後還遭遇了“家暴”、被砍斷手指等。隨後,該“賣慘”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播放量達26.1萬餘次,引發大量網民關注。經畢節警方調查後發現,網絡博主成某某爲了吸粉引流,捏造了自己被家暴等虛假情節。針對成某某故意編造虛假劇情,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依法對成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假借“助農”旗號 通過“賣慘”博同情

本來是愛心網友好意助人讓人感動,結果背後卻是這些網絡主播編造虛假境遇,吸粉引流。甚至還有些人,利用“賣慘”的方式,從中獲利。下面來看四川樂山警方破獲的一起“賣慘”引流虛假廣告案,該案的涉案金額達到400多萬元。

視頻中的果農正在向網絡主播哭訴因芒果滯銷,無法帶患病的兒子就醫,主播聽到這段經歷後立即決定收購這批芒果,而主播的這番操作也贏得了粉絲的一致讚賞,並因此下單購買鏈接中的芒果。

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區分局網安大隊教導員 李毅:我們發現諸多涉案視頻的劇情,都似曾相識,而且這些視頻也有不少穿幫的細節。比如兩段不同視頻、不同人物穿的衣服都是同一件。同一個人在不同視頻中飾演的不同角色,有時扮演貧困果農,有時扮演善意或惡意的水果收購商。

四川樂山警方通過網民舉報的線索調查發現,該網絡直播團隊從2023年年底開始,就在網絡上不斷髮布“賣慘”視頻,通過博取粉絲同情來吸引流量,並以此推薦代銷的商品來賺取佣金。

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區分局網安大隊教導員 李毅:本案的涉案賬號是一個名叫“大先哥助農在行動”的短視頻賬號,粉絲大概兩百多萬。這個賬號的運營團隊有三到七個人,主要業務是在互聯網平臺銷售各種應季的水果。

據警方瞭解,每到水果採摘的季節,先某就會組織團隊遊走於全國各地,專門打着助農的噱頭,通過製作劇本、虛構場景、捏造人設等方式,通過“賣慘”視頻來代銷水果。

從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大先哥助農在行動”的賬號銷售水果達400餘萬元,下單的粉絲來自全國各地。另外,據警方瞭解,該賬號直播中展示的與實際售賣的水果存在貨不對板情況,但由於售後操作煩瑣,以及產品價格不高等原因,所以很少有人選擇退貨。

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區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葉志國:本案涉嫌虛假廣告罪,屬於經濟類犯罪案件,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做虛假宣傳。根據司法解釋,普通商品獲利超過10萬元、特殊商品獲利超過3萬元,就可以認定爲情節嚴重。

拍攝“賣慘”視頻引流 形成灰色產業鏈

隨着當地警方的深入偵查,一條從前端打造人設、孵化網紅,到中端內容編撰、劇情拍攝、電商運營,再到後端農產品供應,一個無底線“賣慘”博流量獲利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面。

樂山警方調查發現, “大先哥助農在行動”賬號的註冊人是樂山的先某,他從2023年1月以來,先後在各大網絡平臺註冊多個賬號,該團隊有明確的分工,專門通過拍攝“賣慘”視頻來引流和直播帶貨。

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沙灣區分局網安大隊教導員 李毅:本案涉案人員共有3人,分別是負責人先某,主要人員陳某、朱某。先某負責團隊的整體運營,挑選貨源、場地 、組織拍攝,個人分取獲利的70%;陳某配合拍攝,朱某負責視頻的剪輯上傳。同時陳某和朱某還組織直播賣貨,每人分取獲利的15%。

2024年3月,樂山警方輾轉多地開展抓捕工作,該團伙的先某等3名主要成員在海南省三亞市落網。

犯罪嫌疑人先某:演員就我們幾個,都是賣水果的,就幾個人。拿那個背芒果的大叔的衣服,穿着拍點背芒果的視頻什麼的。

據先某供述,他們賣貨主要有兩個渠道,一種是在發佈的“賣慘”視頻中掛產品鏈接;另外一種是靠直播進行售賣,整個銷售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的流水線操作,其中他們單場最多的銷售金額達30萬餘元。視頻中所謂的水果經銷商,只是他們的一個虛假人設。

目前,先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起底網絡“賣慘”營銷產業鏈運作套路

由於“賣慘”這種方式能快速積累粉絲和流量,從而變現獲利,這使得一些造假者對這種“賣慘”模式趨之如鶩。另外,由於目前網絡技術和應用越來越普及,相關內容的製作和傳播成本很低,再加上平臺算法機制的助推,使得網絡賣慘亂象頻繁發生。

起底網絡“賣慘”營銷產業鏈的運作套路,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挑選“賣慘”對象。一些MCN機構會選擇基層工作者或者偏遠地區的經濟困難羣體作爲拍攝對象,通過編造劇本來誇大或虛構他們的生活困境以此獲取網民的同情;

打造悲情人設。他們會組織專門團隊進行拍攝和剪輯,以此爲這些被打造的所謂“網紅”塑造悲情人設,讓視頻內容顯得更具“真實性”;

變現獲利。也就是利用這些虛假人設“網紅”的流量進行直播帶貨,銷售各種商品來進行獲利,還可能通過打賞、賣課、加盟等方式進一步變現。

專家認爲,對於這類賣慘視頻和直播,平臺也負有監管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精武:通過這些“賣慘”的方式,能夠有效調動用戶的共情情緒,博取同情。並且,這類“人設”的運營成本和“劇本”的編寫成本也很低。基於這些,倘若平臺沒有對這些以流量爲導向的算法推薦機制進行約束和調整,很有可能就會誘發這類“賣慘”的網絡信息快速傳播。一旦“賣慘”的網絡信息與社會熱點事件綁定,更可能在短時間快速登上熱搜,間接也加速這類信息的傳播。

專家:細化“賣慘”營銷的認定和處罰辦法

近年來,網絡“賣慘”現象不僅損害了網絡環境的公信力,也扭曲了社會價值觀。那麼,從法律和監管的角度,針對網絡“賣慘”這種亂象該如何治理呢?

法律專家認爲,網絡“賣慘”營銷利用了公衆的同情心獲利,可能會影響社會慈善事業的良性發展;另外,一些打着“助農”旗號的虛假 “賣慘”行爲,還會干擾正常的市場供求信息,從而損害農戶和正規商家的利益。

切斷網絡“賣慘”營銷的非法利益鏈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細化“賣慘”營銷中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行爲的認定和處罰辦法,在法律層面上,形成有力震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精武:“賣慘”營銷的有效治理離不開主管部門、平臺和用戶的共同參與。網絡平臺需要嚴格落實網絡實名制和黑名單制度,避免用戶通過頻繁更換“馬甲”等方式規避平臺管理。同時,針對“賣慘”營銷類視頻內容,可以考慮使用水印文字等方式提示用戶辨別真僞。尤其是針對存在短期內從“賣慘”到“帶貨”的網絡賬號,需要納入平臺重點監管範疇,提前進行信息內容重點審覈。

(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檯央視記者 張崗 楊雍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