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作實恐嚇! 男揚言助擺平投資糾紛索討20萬
陳姓男子夥同劉姓男子恐嚇洪姓女子取財,臺中高分院判陳男6月刑期。(林欣儀攝)
陳姓男子透過劉姓友人得知,經營玉石生意的洪姓女子與人發生投資糾紛,便假稱合作爲由、邀約洪女出面洽談,未料,陳男又以「幫忙擺平投資問題」爲由向洪女勒索20萬元,甚至以「我後臺很硬」、「黑白兩道都很熟」等語恐嚇洪,臺中高分院依恐嚇取財罪判陳男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的劉姓友人用通訊軟體微信與洪女連繫時,得知洪女與人發生投資糾紛,便將此訊息轉給陳男,陳男認爲有機可趁,便主動佯稱要合作,邀約洪女於2018年11月20日到住家附近的超商碰面,洪女信以爲真,果然帶着藍髮晶、黑髮晶、和闐玉等10多件玉石出現。
洪女與陳、劉共3人,約定當天就在超商外的騎樓碰面,洪女並將所帶玉石都放在騎樓的桌子上,未料,陳男竟直接表示自己「在黑白兩道勢力龐大,黑白兩道通吃,後臺很硬,合作生意最好順着我」,要求洪女支付20萬元,可協助她擺平在上海的投資糾紛。
陳男接着拿電擊棒不斷按壓開關,並以「如果不依照我的意思,我就帶小弟對妳與妳經營的生意不利」恐嚇洪女,令洪女心生恐懼,而劉男則伺機將洪女所帶的玉石都搜刮後離去。
陳、劉兩人食髓知味,隔天又以「不遵從就對妳不利」的方式約洪女到北屯區一家旅館,劉男當場要求洪女簽署「空白委託書」、並說要吃掉洪女在上海的生意,陳男則以手機播放黑道砸店的影片,藉以恐嚇洪女,洪女心生畏懼、只好簽署空白委託書。
當天晚上,陳、劉又到洪女住處外,要脅洪女交付20萬元擺平投資糾紛的費用,甚至嗆聲「委託書都已經簽了,你趕快把現金拿出來,不然半個小時後我就叫珠寶商去你家估價,直接搬貨了」,洪女發現無法再容忍,才決定報警處理。
臺中高分院認爲,陳男四肢健全且正值青年,卻不思以正當方法賺取財物,夥同劉男恐嚇取財且造成洪女損失,再審酌其無不良素行,且此行爲是由劉男主導,判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劉男則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