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30年仍有受暴殺夫案 專家:究竟保護了誰?

30年前震驚社會的受暴婦鄧如雯殺夫案,促成家暴法立法。該法設立至今,雖歷經多次修正,但重大家暴事件仍層出不窮,近期最受矚目案件即爲去年年中國民法官審判的首樁案件,季姓婦人殺夫案,案件內容與鄧如雯案如出一徹。衛福部保護司連2日舉辦「113年保護服務實務論壇」,與會民團指出,家暴處置標準流程愈來愈多,但保護令卻難發揮效用,政府必須思考受暴婦拒絕服務的背後原因,是不是「不敢被服務」。

「鄧如雯案是時代的分水嶺,讓大衆瞭解家暴能把一個人推到懸崖,殺夫成了唯一出路。」臺灣防暴聯盟副理事長林美薰表示,鄧如雯案發生於解嚴後,婦團蓬勃發展的時代,讓家暴議題受到重視,促成家暴法通過,社會認同國家應該動用公權力、投入資源拯救受暴婦女,一改過去「法不入家門」的傳統觀念。

去年發生的季婦殺夫案,季姓婦人與先生結褵40餘年,歷經長時間受暴,11次通報求助,橫跨三個縣市尋求服務,雖曾申請保護令,但最終在先生要求下撤銷。林美薰表示,季婦殺夫案與鄧如雯案有許多相像之處,家暴防治體系逐漸發展,標準流程愈來愈多,正當社會認爲家暴司法化是正確方式的時候,受暴婦殺夫案件卻仍持續出現。

「這些流程、保護令,究竟保護了誰?政府提供的服務是否能接住不敢被服務的人?」林美薰表示,保護令強調要詳實記載受暴的事件內容,但婦女受暴不是單點式,而是從一睜眼就要開始擔心,這是「360度的受虐」,如何在司法系統中呈現相當困難,在一樁樁殺夫事件中,各界應該聆聽、理解被害人的聲音,而不是課以重罪再次壓迫被害人,「否則我們與正義的距離只會愈來愈遠。」

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表示,國內家暴盛行率調查,在2015年、2017年、2021年分別進行3次,結果發現不論家暴一年盛行率、終身盛行率均在下降;且由2016至2018年3年內的通報數據可見,家暴案件開案且結案後再通報率爲10.8%,與未開案服務的在通報率25.9%相比低了許多,可見家暴防治體系服務有其效果,希望社工們不要灰心。

不過,王珮玲說,若「權控問題」沒有解決,家暴被害人長期陷於封閉、孤立且無助的情況下,難以信任他人,出現社會排除及隔離,若再加上經濟問題,「服務再好,進不去也沒有用。」高壓控管行爲與影響,是家暴防治體系工作者必須深刻認識的問題,亦必須對社會進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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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說,若「權控問題」沒有解決,家暴被害人長期陷於封閉、孤立且無助的情況下,難以信任他人,出現社會排除及隔離,若再加上經濟問題,「服務再好,進不去也沒有用。」記者林琮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