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離者接受實驗室檢驗 陸衛健委:合格可提前7日結束觀察
▲廣東省對境外人士入境採14天居家或集中隔離。(圖/翻攝紅星新聞)
大陸衛健委今(7日)發文指出,具備條件和能力的地區,對於原則上需集中醫學觀察14天的非「四類」人員(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發燒症狀及密切接觸者以外的人員),可自願選擇進行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判定標準者,可提前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
衛健委發出的《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24號》通知顯示,集中醫學觀察人員實驗室檢測方案分爲三步驟。對於自願接受實驗室檢測的集中觀察人員,首先進行「採樣和檢測」,醫學觀察第三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第五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和血清標本,並在24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
結果出現後,判定標準爲,兩次核酸檢測陰性且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陰性者,集中隔離滿7天后可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納入社區網路管理,居家醫學觀察直至14天。至於任意一次核酸檢測呈現陽性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者,就必須按照無症狀感染者管理。
此外,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應當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大陸新冠肺炎疫情近日逐漸轉向爲境外輸入案例居多,包括北京、上海及廣州等城市皆採取「最嚴」管控措施,規定境外人士入境皆需至集中隔離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期間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