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足協處罰霍深坪不符合國際足球慣例;足協顧慮的太多

記者豐臻在鳳凰網凰家看臺欄目發表文章,評價了足協對連穗衝突的處罰結果。文章認爲,中國足協對霍深坪“挑釁公衆”的定義及處罰標準不太符合國際足球慣例。

《凰家看臺》全文 中國足協的罰單爲什麼總是那麼重?

作者 豐臻

上週末中甲聯賽大連英博主場0比1廣州隊的現場,出現了“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一幕,至少中國足協是這樣定性的。

當時場景如下:

終場哨響,廣州隊贏球,廣州門將霍深坪向大連球迷鞠躬示意。大連球員王選宏從中圈附近跑過來暴力攻擊霍深坪,隨後引發混亂場面。事情在社交媒體上持續發酵,成爲中國職業聯賽本賽季最糟糕的負面輿情之一。

據瞭解,中國足協委派了包括聯賽負責人楊旭在內的高層分別赴大連、廣州兩傢俱樂部調查情況,可見事態引發了相當的重視。最後足協做出了處罰結果:

1、王選宏實施暴力行爲,產生惡劣社會影響,造成嚴重後果;停賽10場,罰款10萬。

2、霍深坪挑釁公衆,產生惡劣社會影響;停賽4場,罰款4萬。

對於王選宏的暴力行爲的定性,沒有爭議,因爲客觀事實清晰無模糊地帶,爭論點只在處罰的輕與重。對單個球員停賽10場,是近幾年來國內聯賽最重的一張罰單。中國足協向來對球場違紀行爲處罰非常嚴格,甚至有一種不符合國際足球慣例的充滿自身特色的嚴苛。

而霍深坪被禁賽4場的處罰,則存在更大討論空間。足協定義其爲“挑釁公衆”、“產生惡劣社會影響”。這個罪名值得推敲。

新一屆中國足協的工作較之以前有進步,他們在一則《情況說明》裡公佈了對霍深坪行爲的調查結論,說得比較詳細,有助於幫助外界瞭解調查邏輯:

結束比賽後,霍深坪未遵從裁判指令及時到中場集中,而是在球門附近朝主隊(大連)球迷看臺鞠躬。裁判再次吹哨提醒球員到中場集中,霍深坪仍未積極迴應,繼續向主隊球迷看臺鞠躬。在其第一次鞠躬便引起主隊球迷不滿且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霍深坪又連續兩次向主隊球迷看臺鞠躬。裁判認定其第二、第三次鞠躬行爲爲挑釁行爲,給予其黃牌警告。調查組認爲,其第一次鞠躬行爲已引發主隊球迷強烈不滿後仍不停止,客觀上造成激怒主隊球迷和球員的事實,是引發賽場人員聚集、場面混亂的重要因素,對本場比賽發生嚴重賽風賽紀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足協把霍深坪的行爲定義爲“挑釁公衆”,但顯然這不是他被禁賽4場的唯一理由,甚至不是重要理由。足協認爲霍深坪激怒了大連球迷和大連球員,是引發隨後暴力、混亂事件的重要因素。正是這種“邏輯”讓他遭遇重罰。

換句話說,如果當時大連球員王選宏不衝過來擊打霍深坪,霍深坪跟大連球迷的“互動”就只是一件小事?不會受禁賽處罰?足協紀律委員會用結果導向來定罪霍深坪的“挑釁”,似乎完成了一種對雙方的“處罰平衡”。

很多人都認爲單單是霍深坪的“挑釁”行爲本身,不足以禁賽4場。這只是中國足協近些年無數爭議罰單裡的其中一張,但卻很有代表性。

霍深坪鞠躬的舉動當然不是真正感謝客隊球迷,這種情緒也明顯:你們罵了我一整場,我贏球了,我需要反擊,我用鞠躬的方式來回擊你們這些罵聲。這不是侮辱性動作,性質上跟朝客隊球迷鼓掌或豎大拇指差不太多。“謝謝你們罵我,我贏球了”。很可能是這麼一種情緒對抗。如果這種情緒對抗會被處罰,那麼客隊球員和主隊球迷之間是否就不被允許存在任何“互動”空間了?因爲情緒的傳遞往往是非常主觀的、非理性的。球員只能捱罵不能以任何形式反擊?另外,小部分情緒失控的現場球迷是否適合被定義爲“公衆”?

中國足協對霍深坪“挑釁公衆”的定義及處罰標準不太符合國際足球慣例。

可舉幾個案例:

2002賽季,阿森納做客白鹿巷球場對陣死敵熱刺,阿森納球員皮雷準備從場邊看臺前排的熱刺球迷手裡接過球開邊線球,熱刺球迷用球狠狠砸向皮雷,皮雷怒了,接過球后做出要砸對方的樣子,但他及時控制住了,球沒砸出去。這是一種回擊。但當值主裁判甚至沒有給皮雷黃牌,事情就過去了。

2015賽季,巧了還是情緒對抗激烈的北倫敦德比,阿森納球員沃爾科特因傷被換下場時,阿森納2比0領先。沃爾科特在場邊遭到熱刺球迷辱罵和雜物襲擊,他用雙手擺出一個2比0的手勢,以此迴應熱刺球迷。這當然是赤裸裸的羞辱式的回擊。不過,事後英足總表示不會處罰沃爾科特。

梅西進球后在伯納烏球場面向皇馬球迷曬出自己的球衣,這個經典場景,如果出現在中國一些主場,是不是也可能算挑釁?可以舉兩個就近的例子。

今年2月底的沙特聯賽利雅得德比戰,主角是C羅。退場時,對手球迷朝他喊“梅西”並扔給他一條對手的圍巾以此刺激他,C羅用圍巾擦拭了襠部後扔掉了毛巾,以此作爲回擊。事後C羅被禁賽一場,原因不是他挑釁球迷,而是因他在公共場合做了不雅動作。

今年4月19日的2023/2024賽季歐協杯四分之一決賽次回合點球大戰,維拉門將馬丁內斯——就是那個很遭法國球迷恨的阿根廷人,在里爾主場球迷的全場罵聲中撲出了點球,立馬轉身對球迷後的里爾球迷做閉嘴手勢,這是赤裸裸的挑釁,他第一時間吃到黃牌,遠談不上停賽。

球員和球迷在世俗關係上並不對等,這是大家默認的。球員反擊球迷,應該吃黃牌,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而大連和廣州之戰的當值主裁判也以此爲判罰依據,給了霍深坪黃牌(注意,不是紅牌),主裁判沒有做錯任何事。

縱觀國際慣例,對球員隔空回擊球迷、挑釁球迷的行爲,各地足協不會給予很重的處罰。他們偏向允許情緒對抗的合理存在,默認這是足球文化的一部分,只要不涉及肢體衝突或明顯有違公序良俗。

顯然,足協的處罰是以後續大規模衝突的結果爲導向,並不是以行爲性質本身爲導向。這樣處理當然存在問題:後續行爲是霍深坪的反擊挑釁必然引發的?還是各自孤立存在的?後續事件是否主要取決於施暴球員的過激反應?

看起來足協考慮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後情節考慮得連貫、通透。但處罰邏輯在法理層面其實很不通透。他們可能考慮了所謂大局,但程序未必完全正義。

這些年,中國足協對球場違紀行爲的打擊程度非常、非常嚴厲,以至於有聲音認爲一些處理是過度的。事實上,高壓式管理很容易異化爲無原則式管理。

話說回來,王選宏受到的禁賽10場的處罰也非常非常嚴厲——相對而言,過於嚴厲。在處罰規則上,中國足協似乎沒有選擇與主流足球世界接軌。中國足協總是身負枷鎖,被迫考慮很多,所以動輒擔心“產生惡劣社會影響”,從而不能完全從足球行業本身的普世規律出發制定遊戲規則。

也許足協有時候是被迫顧慮得過多了。社會哪有那麼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