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偷帶空姐回家玩!人妻抓包崩潰:你飛761出門跟別人搞

國內一名機師已有空姐妻,卻又外遇空姐被抓包。(示意圖/經變色處理/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國內一名蘇姓副機師2012年娶鄒姓空姐爲妻,隔年被抓包偷吃黃姓空姐,因此籤切結書保證不再與小三往來。不料隔沒多久,妻子又發現蘇男偷帶黃女回家過夜,氣得提告通姦,分別獲賠200萬、180萬。2014年2人分居,結果蘇男去年竟提告索討妻子名下房子主張房子是「借名登記」,雙方對簿公堂。

判決指出,蘇男婚後花1068萬元買下臺北信義區福德街一處房地,後來因爲工作緣故遭記申誡,一度萌生退意想跳槽國外航空公司,但又擔心離職會被追討訓練費用違約金,因此與妻子達成借名登記契約,在2013年10月將房子移轉登記到妻子名下。

蘇男認爲,從買下房子以來,所有貸款水電及瓦斯費都是由他支付,如今雙方分居、信任關係不再,借名登記契約也無法繼續下去,因此提起訴訟,要求妻子將房地所有權移轉歸還。

鄒女出庭時,否認有成立「借名登記」契約,表示是當時丈夫外遇被發現,爲了繼續維持婚姻關係、挽回她,纔會在2013年10月贈與房子,並將房地移轉登記到她名下。

至於丈夫支付的貸款與水電瓦斯費,是因爲雙方婚姻關係還在,而且自2012年孩子出生後,她便辭掉工作專心照顧孩子,那麼由有經濟收入的丈夫負擔水電費並無不妥,更何況即便房地登記在她名下,分居後仍由蘇男繼續居住,那麼繳交水電瓦斯費也相當應該。

▲臺北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臺北地院審理時,認爲借名登記契約側重借名者與出名者的信任關係,性質視同委任契約,但調閱雙方2013年9月16日的Wechat通聯記錄,卻看到:

鄒女:我只要安全感蘇男:安全感不是一直講就會有蘇男:我連出門賺錢也要聽你說沒安全感,說真的我很無力鄒女:因爲你飛761出門賺錢跟別人搞蘇男:這樣好了,我們先分居,老實說,我不覺得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生活下去鄒女:我在最需要你的時後,你選擇分居,你把我推出這個家蘇男:你最需要我的時候,選擇翻舊帳,選擇責備,選擇憤怒鄒女:你要分居,就是放棄我鄒女:我不會再回來,你自己想清楚蘇男:你如果還是一天到晚跟我抱怨你要安全感,那我希望我們先分居鄒女:你要分居嗎,我要收行李蘇男:我做了一件錯事,不是在於你看我怎樣改你才滿意,而是你跟我都可以看清對方個性,儘量修正然後交集!蘇男:個性養成數十年,你只想用幾天幾周幾月的時間,想讓一個從小沒被鼓勵表達自己感情的人,要一下子講多少是緣木求魚

法官認爲,從對話紀錄可以看到2人婚姻相處出現嚴重磨擦,隨時可能分居、離婚,實難想像爭執隔天原告會基於深厚信賴基礎將房地「借名登記」在妻子名下,因此不採信原告說法,上月25日駁回蘇男訴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