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遭性騷》爲了「節目效果」 雞排妹、高以翔、Wonder Girls受委屈
我前兩天寫下,對近日臺灣影視界性騷擾事件中「節目效果」論的看法:
媒體報導雞排妹吐露主持尾牙活動時遭廠商、藝人性騷擾,報載被控訴的一方表示,都是爲了舞臺效果,臺上互動力求生動活潑。
▲ 學者質疑,爲了「節目效果」,觀衆就必須買單?(圖/記者屠惠剛攝)
我想到多年前授課講學,我舉「康熙來了」節目中主持人小S在男女來賓身上摸摸捏捏爲例,與學員討論。課上學員都不以爲忤地說「那就節目效果啊。」只在幕前、並非製播、不知分鐘收視率的觀衆給出這麼世故、老練的答案。這比任何廣電教科書上的語句都讓我驚異。是的,就是這回答裡的「世故」、「老練」。
不知道「效果」(收視率打包票?不是票房毒藥?)究竟如何的觀衆都會用電視圈的話術(「就是節目效果」)以一擋百。這表示什麼?這隱隱然有着一種「內行人看門道」的驕傲。但是,是不是門道,根本不知道;坐實的是「他們都這樣玩的」。
因此,「節目效果」就是通關密語,是一種說者聽者心領神會、眼睛不必眨一下就你知我知、該當一路綠燈才能收割的效益。
就算不提性騷擾,「節目效果」這辯辭也出現在高以翔倒下的悲劇裡、也出現在韓國少女團體Wonder Girls到「康熙來了」遭小S提問「初夜」之後,製作單位的迴應中。爲了節目效果,我們都曾經是悲劇的目撃者。
我們真的都覺得只要是爲了「節目效果」,就無所謂、就不該細究?
什麼時候只要是爲了「節目效果」,觀衆就對一切臺前背後的表現買單?
我們如何理解「爲效果就該噤聲」的文化?
如果過去現在只要亮出「節目效果」,連韓國天團、高以翔、雞排妹都委屈、可能受辱(甚至送命),我們是不是該思考以勞動者尊嚴、基本人權爲代價的「節目效果」製造慣習?
如果連Wonder Girls都被騷擾,其他從事非典型勞動(領通告費、仰賴製作單位發通告)的藝人在爲「效果」賣力演出時,受的又是什麼待遇呢?
▲ Wonder Girls曾被性騷擾。(圖/翻攝自韓網)
「節目效果」不應該是答案。
「節目效果」應該是臺灣觀衆、公衆聽到,就要特別警覺的說詞啊,尤其連「效果」都可疑的時候。
人非朽木。我們不該聞「節目效果」就點頭稱是— 我的貓都不是帕夫洛夫的狗了,我們不該受這四個字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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