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選委會嚴正澄清 兩萬份查詢單及動用市府第二預備金 爲錯誤假訊息!

1.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罷免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辦理連署名冊查對作業,過程均依法辦理選務;惟媒體報導基隆市選舉委員會將寄出兩萬份「查詢單」,完全與事實不符!基隆市選委會未曾公告寄出之連署查詢單數量,盼媒體勿再以訛傳訛!

2. 基隆市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9屆市長罷免案」所需經費,並非由基隆市政府第二預備金支應;而是依據行政院發佈之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五款規定辦理,相關經費將送基隆市政府及基隆市議會同意墊付,並編列114年度預算墊付轉正,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特此澄清!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節錄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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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

四十四、直轄市、縣(市)各機關執行年度預算時,有下列情形之支出,而 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於完成第四十五點規 定程序後,於法定預算以外以墊付款項(以下簡稱墊付款)先行支用:

(一)配合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之有關支出。

(二)國家經濟上遭逢重大變故,奉上級政府指示必須配合辦理之有關支出。

(三)因災害必須緊急支付之工程或救濟支出。

(四)經上級政府覈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五)依法律或經覈定有案之契約義務必需之支出。

(六)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覈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