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調整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日前,記者從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7月1日開始至8月31日,吉林市開展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自2024年7月1日起,吉林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2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爲2023年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根據吉林市《關於公佈2023年吉林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通知》(吉市統辦發〔2024〕41號)公佈的2023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82773元,確定吉林市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爲20693.25元(2023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爲2023年吉林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吉林省《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吉政函〔2021〕69號),即1760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四捨五入到元)+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四捨五入到元)。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單位,應按時、足額爲所有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後,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業務。對未按規定全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並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單位在調整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時,應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各單位應對職工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信息進行覈實,如有錯誤請及時修改。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2024年度基數調整採取網上操作爲主的方式。各單位直接登錄“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直接辦理,如遇問題,可聯繫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確有必要的,可到各分中心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