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臺醫保支持林下山參中醫臨牀應用的政策措施
(原標題:吉林省出臺醫保支持林下山參中醫臨牀應用的政策措施)
10月21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醫保支持林下山參中醫臨牀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以“小切口、大縱深”爲原則,探索支持林下山參在中醫臨牀應用的有效舉措,全力推動吉林省人蔘產業高質量發展。《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
林下山參是指播種後自然生長於深山密林15年以上的人蔘,有極高的藥用價值。《通知》將醫保藥品目錄庫中人蔘片細分爲人蔘片(園參)、人蔘片(林下山參),定點醫藥機構按上述分類分別對照。林下山參支付標準暫執行10元/克,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林下山參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同時,《通知》將林下山參費用納入個人賬戶門診共濟支付範圍,將共濟人員由本人的家庭成員擴大至本人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記者王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