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涉兒虐還在勸募 議員要求公佈名單
桃園某機構今年1月發生5歲身障孩童送醫不治,另有1童正在臺大醫院氣切治療,議員謝美英辦公室主任林麗如(中)聆聽家長陳情。(蔡依珍攝)
桃園某機構今年1月發生5歲身障孩童送醫不治,另有1童正在臺大醫院氣切治療,議員謝美英接獲陳情,直指機構調查期間還在公益勸募,要求比照幼兒園虐童案件公佈不良業者名單,並建議機構監視畫面上傳雲端,社會局強調,案發後已祭出行政裁處,不良教保員姓名也已公佈,將向中央建議監視系統入法。
議員謝美英說,桃園一間專門照顧身障幼童的日間托育機構,今年1月底有身障孩童送醫不治,家屬回機構瞭解送醫過程,驚見教保員不當管教,不但暴力餵飯、綁束椅、臉部朝下被拖拉、甚至案發當天孩子倒地呼救長達20分鐘都沒理會。6月又有院生疑似延誤送醫,目前仍在臺大醫院氣切治療,另有兄弟檔也是被不當餵飯,還有院生被老師雙腿壓在背部,1月至今至少發生6起兒虐事件。
謝美英說,同一機構接二連三發生不當管教,主管機關責無旁貸,要求爭議事件的調查應透明化,公開兒虐事件的評議專家名單、過程及內容,她也提到教育局都會公佈虐童幼兒園,要求社會局比照辦理,公佈不良機構名單。另外,該機構正在拓點,持續募款中,認爲在調查期間也應約束其「公益勸募」行爲。
謝美英感嘆,桃園市兒童學前教育班不足,早療機構僅2家,形同寡佔市場,家長別無選擇,爲保障身障童的人身安全,建議市府成立獨立稽覈單位,隨機抽查監視器畫面及上課狀況,定期公佈缺失;另也研議在不涉及兒少隱私原則下,要求每日上傳機構內監視器畫面至社會局雲端,有爭議時可昭公信;不當管教、不當對待的教保員則要加重裁罰並公佈姓名。
社會局指出,行政調查後發現機構確實有未經家長同意私貼膠帶、強制餵飯和非必要性約束等不當照顧行爲,3名教保員同時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從一重依《兒少權法》各開罰6萬元,並已公告姓名。另機構2次違規分別被開罰6萬和18萬。
社會局指出,依規定業者拒不改善才能公告名稱,目前仍在3個月改善期內,會持續監控,逾期未改一定公告甚至勒令停業,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候司法調查,至於公益勸募是全國性的,由機構向中央申請,市府已將案件和裁處情形送中央。
社會局說,桃園本就以行政命令規範機構的錄影監視系統保存和調閱原則,畫面要清晰且至少保留1個月,將建議中央修法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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