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膚檢測攏是假!搭訕填問券+恐怖推銷 知名化妝品牌遭罰2500萬

知名化妝品公司因不當銷售遭公平會罰鍰250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非當事化妝品公司產品)

新北市1名杜姓女學生,去年在路上被化妝品品牌銷售員要求協助填問券,強迫推銷3萬300元的產品,且不給退貨,杜女憤而提告要求化妝品公司還錢。法官認爲該公司爲了規避《消保法》訪問交易之退費規定,違反《民法》誠實及信用原則,故要求該公司返還杜女3萬300元,可上訴。另,公平會也認定該公司行銷手法爲欺罔行爲,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處2500萬罰鍰。

據判決書指出,杜姓女學生於110年9月從景安捷運站回家時,遭知名化妝品公司旗下品牌銷售員,要求填寫問券,杜女答應後,對方將她帶進店內,以她肌膚泛紅需改善等理由,推銷要價300元的絲瓜精華露,又告訴杜女要價9800元的方案,認爲她可以用肌膚檢測測試產品效用,但並未告知檢測視同同意支付方案費用,檢測結束後店員要求她支付1萬元檢測費,還堵住出口不讓杜女離開,強迫推銷杜女購買半套3萬元產品,由於杜女已困在該店長達一個半小時,杜女最終以簽帳金融卡方式消費3萬300元。事後向店家協商退款時遭店員態度惡劣拒絕,還狠瞪她。杜女氣得告上法院,要求該公司公司賠償3萬300元。

化妝品公司辯稱,杜女是被免費肌膚檢測活動吸引,而杜女是成年人,應有判斷推銷商品的購買能力,且店員販賣產品前,均會跟消費者確認實體商品買賣並不適用7日退換貨,杜女當時同意並簽約,故不能主張解除契約,請求返還3萬300元。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消保法規定若交易模式爲訪問賣賣,消費者可以在商品猶豫期間內向商家解除契約,雖該公司主張杜女購賣的產品已拆封,但法官表示,杜女購買的產品多達18樣,很難想像杜女能在當下全部拆封使用,認定該公司是爲了規避《消保法》訪問交易之退費規定,且其行銷手法讓消費者受到「重大不利益」,違反《民法》誠實及信用原則,故要求化妝品公司返還杜女3萬300元,可上訴。

此外,公平會於本月8日認定,該化妝品品牌於全臺各分店,銷售美容商品過程中隱匿關於商品及做臉服務之重要交易資訊,誤導銷售民衆做臉服務,謊稱以優惠價格購買產品,還採取不當措施妨礙民衆行使退費權利,整體行銷手法爲欺罔行爲,依公平交易法,處該公司25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