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之狼假釋纔想起「有老婆」 提告要分居24年前妻回頭
▲阿彬單戀女服務員,追求不成卻將人載走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臺北市計程車司機阿彬(化名)婚後性侵一名咖啡店女服務生,2015年他假釋出獄仍不知悔改,提告要求已經簽下離婚協議書的前妻回頭。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兩人已分居至少24年,加上阿彬曾因性侵案入獄服刑,這段婚姻早就難以維持,男方的可歸責程度也較高,最後裁準離婚。
阿彬單方面戀上一名在咖啡店工作的女服務員,於是不顧自己已婚的身分告白,被拒絕後竟然將人載到中部性侵,因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2015年他假釋出獄,這纔想到自己還有「妻子」,雖然雙方已經簽下離婚協議書,但還未辦理離婚登記,因此決定提告請法官認證婚姻關係存在。
▲前妻反控阿彬婚後不務正業,還常常反過來跟她要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阿彬的妻子出庭反駁,前夫婚後不務正業又沉迷賭博,老是向她要錢花用,後來又犯下性侵案,兩人的婚姻纔會完全破裂,況且雙方已經分居長達24年,自己也有了新的感情,於是乾脆在訴訟過程中反過來提出離婚訴訟,希望能徹底和前夫斷乾淨。
臺北地院法官將兩案合併審理並認爲,雖然夫妻倆確實還沒有登記離婚,但對一般人來說,配偶分居24年、其中一方還犯下性侵案,大多都不願意再繼續維持婚姻,雙方關係也會出現破綻,考量到阿彬長時間入獄服刑根本無法維持夫妻的共同生活,加上前妻的種種指控,顯然是他的可歸責程度較高,最後裁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