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到職3天爆胎撞死 老闆「沒檢查輪胎」判刑4月
新北一名周姓男子應徵貨車司機,到職才3天就在送貨途中因爆胎撞上燈杆死亡。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張姓商行負責人沒有親自或要求司機自行檢查輪胎狀態,就將2、3年未換過輪胎的貨車交給周男使用,顯然有過失,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周男去年4月應徵一間免洗餐具商行的送貨司機,到職才3天就被趕着到處送貨,對張姓負責人交給他的車輛也還不熟悉,沒想到就在同月13日上午10時許於送貨途中爆胎,導致車輛失控衝往對向車道,最後撞上燈杆才停下,由於傷勢相當嚴重,頸椎、顱底骨折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送醫前就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檢警調查發現,周男駕駛的車輛最後一次換輪胎是2015年5月,且僅更換2顆前輪,2顆後輪則已分別使用3年及2年,胎紋嚴重磨損,而車禍中損壞的輪胎就是後輪,經檢驗都已明顯漏氣塌陷。另一名顏姓司機證稱,張姓負責人交車時並沒有交代自己曾檢查過或要求司機自行檢查輪胎的狀態。
對此,新北地院法官認爲,自行或指示司機檢查輪胎是老闆應盡的責任,張男疏於注意導致周男車禍身亡,兩者間有因果關係,考量到他事後有意與周男家屬以300萬元和解,只是受限於身體及經濟狀況不佳,目前仍未賠償,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