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單行!高中生散步鼠蹊部遭流彈射中 送醫又車禍

新北市一名倒楣高中生散步時被流彈誤擊中鼠蹊部,又在送醫途中發生車禍,造成身心莫大創傷,向郭姓槍手求償獲賠31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高中生2020年10月8日晚間9時許與家人在新莊區新莊路與思明街口散步時,被持槍討債的郭姓男子開槍後誤擊鼠蹊部,送醫途中救護車又發生車禍,讓高中生身心創傷莫大,請求給付150萬元精神慰撫金加上1萬餘元的醫療費,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郭男需賠償共31萬元。

高中生主張,他因陰莖撕裂傷先後歷經急診手術、清創手術,又進行局部皮瓣重建手術,此後再經歷十餘次門診治療近一年,還要定期回診,爲此耽誤高三課程,更影響大學學測,全因郭男濫用槍枝,造成他身心莫大創傷,非僅能一段時間內無法自行如廁,更害怕傷及生理機能,請求賠償1萬餘醫療費加上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由於郭男未提出任何反辯,新北院認爲,郭男持槍在公共場所射擊,應注意流彈恐波及路人,卻仍在擊發第二發子彈時誤擊中高中生鼠蹊部,造成高中生陰莖撕裂傷,過失與高中生受傷有因果關係,但高中生請求賠償過高,判共需賠償3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