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四川情侶相約自殺,女友跳河後,男子卻坐着老同學的車走了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爲連理枝。
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每對相戀的情侶,都曾期待天長地久的愛情,可感情是需要雙方一同經營的,一旦有一方退縮,縱然相愛時彼此許下各種氣壯山河的誓言,可在到了分離的時候,一切都不過是不堪一擊的笑話罷了。
正如楊玉環與李隆基之間的生死遺恨,輝煌之時,她是榮譽的象徵,可落寞之時,美人又成了敗壞的代表,一人一句,就這樣輕易的決定了楊玉環的生命,同樣也決定了他們之間愛情的結局。
在當今的這個法治社會,這種現象並不存在,可同樣也有愛情的遺憾一直在發生。正如四川的這起情侶一同殉情的案件,兩人因爭吵之後爲了證明彼此的愛意,情侶相約自殺,可最終女友跳河後,男子卻坐着老同學的車走了。
當這起案件以涉嫌刑事犯罪被公訴至人民法院之後,男子的結局,又會是怎樣?
李某成雖然出生在一個富裕家庭,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按照我國古話,李某成就是含着金湯匙出生的,可與其他富二代不同的是,李某成的行爲卻十分內向懦弱。
當然,這一切跟他的家庭教育也分不開關係。
父母雖然是個成功的商人,但吃了學問不高的這個虧,讓他們在商場上還是舉步維艱,因此,爲了讓事業更上一層樓,父母將所有的期待放在了兒子李某成身上,爲了達到讓兒子考名校的目的,在李某成很小的時候,時間就已經不再屬於他自己了。
各種各樣的輔導補習壓得他喘不過氣,可李某成不敢有任何的反抗,否則等來的就是父母的棍棒教育。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他,雖然出落得愈發優秀,成績優秀,各種技能手到擒來,可性格卻越來越孤僻懦弱。
直到一個名叫高蝶的女子出現,成了他灰暗生活的一抹光亮。
高蝶是個靚麗甜美的女孩,在見到李某成第一眼的時候,就被這個渾身充滿憂鬱氣質又優秀的男孩子所吸引,而高蝶爽朗大氣的性格,也讓李某成爲她着迷。
可就在他緊張的將自己這個談了兩年的女友介紹給父母認識,想要獲得至親之人的祝福時,現實卻給了他當頭一棒。
父母拒絕的理由很離譜,但卻讓他無能爲力,不是說女孩的家庭不行,門不當戶不對,就是說女孩太差了,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爲了逼迫兩人分手,父母不僅找人去高蝶家裡大鬧一場,甚至還斷了李某成的生活來源。
至此,高蝶的名聲在街坊鄰居的一傳再傳中越來越壞,而長期依賴家庭的李某成也愈發的落魄。各種壓力接憧而來,兩人第一次爆發了激烈的爭吵,氣急敗壞的兩人,因爲年輕氣盛,爲了證明彼此之間的愛意,選擇了極端的行爲——相約自殺。
似乎這樣就可以堵住所有人的嘴,就可以向他人證明他們至死不渝的愛情。
於是,在2018年8月9日晚上,兩人學着電視中的情節,站在了橫跨在河上的大橋邊上。也就在這時,聽着地下傳來的呼嘯水聲,李某成瞬間有了退縮的意圖,當下便以水淺離開了,可當他向前走了十幾米發現高蝶沒有跟上之後,隨即又步行返回。
就在他快要靠近高蝶之後,高蝶卻自己直接跳入了河中。事後警方調出監控,李某成在女友跳河後呆滯不動,沒有任何呼救行爲,好半晌,打了一個電話之後,竟直接坐着老同學的車走了。
直到8月13日,因爲擔心女兒會什麼事,所以自打李某成的父母來鬧過之後,高父高母每天都會給女兒打電話,雖說高蝶也有不搭理的時候,可一連四天,無論是電話還是短信,都沒得到高蝶的任何迴應,隨即便找上了李某成。彼時的李某成,這才說出了事情的原委。據調查,其老同學在接他的時候,從未聽李某成提及過相約自殺,高蝶跳河一事。
悲憤欲絕的高父高母,直接撥打了報警電話。在經過警方的調查後,隨即便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李某成抓獲,這又是爲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死者本身的行爲來看,跳河自殺的行爲確實是她本人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選擇,高蝶是一個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這件事按理來說確實是怪不到其他人身上。
但身爲男友的李某成在整個案發過程中,都是知情的,經過警方對其的審問,李某成也坦白,自殺是他首先提出來的,在高蝶跳河之前,自己也曾經用語言刺激她,讓她堅定以死鑑愛的決心。從這一點看,李某成主觀上存在讓高蝶死亡的故意。
雖然並未實施直接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爲,但在高蝶跳河之後,李某成沒有任何的呼救行爲,對被害人是死是活並不積極要求,而是聽之任之,直到高蝶父母的逼問,這才說出了投河的原委。這種行爲,從法律上來講,由於罪過形式表現爲間接故意,實則是屬於間接故意殺人。
但由於高蝶本身也具備思考能力,且李某成事後主動招供,並積極賠償,在法院判定承擔11萬賠償費的基礎上,李某成及家屬自願補償8萬餘元,認罪態度誠懇,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
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對於孩子的婚姻,父母最多隻能建議,而不能插手甚至是干涉孩子的感情生活,否則只會是適得其反,造成更大的傷害。
(注:《回顧 四川情侶相約自殺,女友跳河後,男子卻坐着老同學的車走了》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