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福建一起妹妹和姐夫的倫理悲劇
2010年4月20日福建某派出所來了一個年齡稍長的女子帶着兩個年輕的女子來報案,一走進門年長女子就怒氣衝衝的稱其丈夫將自己的兩個妹妹強行侵犯。聽聞此言的民警不敢怠慢,連忙對這兩個年輕女子詢問情況,可兩個女子卻扭扭捏捏,不願開口。
感覺到事情有蹊蹺的民警老李將這兩個女孩帶到了辦公室進行詢問,看到年長女子沒有跟進來,這這個女孩才說出實情稱:她們這個是自願和姐夫發生關係的。
這句話一出辦了十幾年案的民警老李也被震驚到了,還是第一次聽說小姨子自願和姐夫發生關係的,而且還是兩個。爲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警方將涉案男子王達也傳喚到了派出所。
聽到妻子帶個這個小姨子去派出所告自己QJ了,王達在接到派出所的傳喚後火急火燎的趕了過來。在門口碰到了正在等待的妻子張麗,被張麗狠狠地瞪了一眼后王達悻悻的走進了傳喚室。
得知這個小姨子並不打算以QJ罪對自己進行起訴,王達算是鬆了一口氣,隨即講出了整個案件的全部經過。
王達是福建本地人,從小成績就非常優異當年高考更是以非常靠前的成績考入了北京一所品牌大學,之後又讀了該校的碩士,配得上“人才”二字了。但切莫以爲王達是個書呆子,實際上王達長相非常標緻,180公分的大高個,白皙的皮膚加上立體的五官讓其在校園期間收穫了不少女孩子的芳心。
加上其爲人幽默風趣,頗有幾分翩翩公子的味道,因此從本科到碩士階段王達一直是桃花運不斷。2005年25歲的王達碩士畢業後回到了福建老家入職了當地一家大型企業。
在公司王達依舊是絕對的風雲人物,工作能力出衆,學歷出衆,爲人又低調,因此公司裡頭很多女同事都對王達有好感,但最終王達卻看上了平平無奇的張麗。
其實張麗也不能算平平無奇,她也是名校畢業,長得也不醜,只是相比於王達而言就遜色了幾分。至於王達爲何要選擇張麗,王達當初的理由是緣分。
一年後熱戀的兩人領了證結了婚,但在其婚禮上卻出現了一個小插曲。張麗結婚之時已經是26歲,其下面還有一個19歲和18歲的妹妹,叫作張蘭以及張梅。婚禮當天司儀曾開玩笑的問道張蘭,以後想要找一個什麼樣的對象,張蘭在思索片刻後回答:學歷高,長得帥氣,溫柔體貼。司儀開玩笑的說道;這不就是你姐夫王達嗎?引得堂下鬨笑不已。
當時衆人都將司儀的話當成了玩笑,但誰也沒想到一年後司儀的話竟然一語成讖,這個小姨子張蘭和姐夫王達竟然真的走到了一起。
婚禮後兩人就搬到了新家之中,當時的張蘭正在本地上大學而王達所買的房子就離這所大學不遠,因此張麗每到週末就會將妹妹張蘭叫到家中來吃飯。而每次喊人的是姐姐張麗,做飯的卻是姐夫王達。
看着姐夫帥氣的身影在廚房內忙碌不已,張蘭的心中逐漸對這個姐夫產生了好感,但僅僅只是好感而已,張蘭明白這個帥氣的人終究是自己的姐夫。
本以爲能夠剋制自己內心的張蘭沒想到日後發生的事情會超乎她的想象。
之後的張蘭經常來姐姐姐夫家吃飯,甚至有時候太晚了就直接睡在了姐夫家中。長期的接觸使得張蘭對這個姐夫愈發的癡迷,在張蘭的心中甚至逐漸誕生了爲何王達的妻子不是自己的這種非正常想法。
而王達也將這一切看在眼裡,這個長相清純,身材曼妙的小姨子眼神中滿是對自己的愛慕,但王達提醒自己不能做對不起妻子的事情。
2008年底張蘭又和往常一樣來到了姐夫家吃飯,但這一天張麗因爲有事而不在家,只有王達一個人在家。當晚感到莫名開心的張蘭提出喝點小酒助助興,而王達也沒有反對,兩人你一杯我一杯......
當晚的事情王達已經不記得了,其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自己一絲不掛的躺在牀上,而更讓其震驚的是在自己的身邊還有一個同樣一絲不掛的女人,那個人就是他的小姨子張蘭。
隨後張蘭也醒來了,看到雙方都沒有穿衣服,張蘭也明白髮生了什麼。但張蘭並沒有苦惱反而默默的穿上了衣服後準備走人,在離去之際張蘭突然又轉身在王達的臉上輕輕的啄了一口。
就這樣在之後的日子裡兩人突破了道德底線揹着妻子張麗在一起了。
事後兩人經常趁着張麗不在家之際發生關係,但紙終究包不住火,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王達在將部分愛傾注給小姨子張蘭之後對於妻子張麗的愛就大打了折扣,而這些變化的具體體現就是王達在夫妻關係上並不和諧。
而更狗血的是張麗的二妹張梅在無意中發現了姐夫和自己的二姐有不正常的往來後,本來就對王達有好感的張梅竟然以此相逼從而佔有了這個姐夫王達。
這引起了張麗的注意,其在經過觀察後發現了王達同自己的妹妹張蘭和張梅有所往來,隨即逼問了妹妹得知兩人第一次是在一個酒醉後的夜晚。於是氣憤不已的張麗便帶着妹妹張蘭來到了派出所報案稱丈夫王達對兩人進行了侵犯,從而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如果這一項罪名成立,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發生關係的則應當被認定爲QJ罪,要依法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本文中兩個小姨子張蘭和張梅卻都稱自己是自願的,因此王達也隨即被無罪釋放。
雖然王達被無罪釋放了,但其同自己的兩個小姨子發生關係一事卻被傳到了網上。這件事情回顧 福建姐妹花同姐夫發生關係,警方:自願,不是QJ發生後,網友紛紛怒斥王達不是人。
(《回顧 福建姐妹花同姐夫發生關係,警方:自願,不是QJ》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